7月18日,民政部和云南省政府聯合舉辦的“推進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組織”座談會上,云南公開宣布“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場,除發生重大災害外,不再參與社會募捐”。外界樂觀地認為,這意味著當地政府不再具有行政性募捐的權力。但也有學者表示,這僅僅是一種先聲,距離真正落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8月1日《燕趙都市報》) 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場,意味著行政命令下的強捐現象將受到遏制。當捐款不再成為一種任務,慈善的發展,就需要各慈善機構以公信來獲得信任,那些一度受行政庇護而不愁生計的官方、半官方慈善機構,將面臨實實在在的挑戰。 在行政之手的操控下,公募可能異化成硬性攤派。比如有的地方搞“一日捐”活動,不僅按職務級別列出標準,還直接從工資中扣除,甚至還與評先評優、考核評比、晉升定職等掛起鉤來,進行強行募捐。另一方面,政府直接參與募捐,捐款最后可能進了政府財政戶頭,成了財政收入的一部分,其使用遠離了募捐的初衷。 政府退出公募市場具有破冰之義。政府退出之后,增加了民間組織的自治權,為實現管理創新創造了條件;此外,政府退出使得社會組織之間能公平競爭,有助于民間公益組織的發展,并形成良性的業態環境。而競爭與生存壓力,對于官方和半官方的公益機構,也會起著倒逼作用,敦促其改善管理。而且,慈善事業不再被行政力量束縛,公眾才具備更為自主的選擇權,慈善才能真正實現自愿。 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場,雖然還是一種先聲,距離真正落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過,這種破冰意義的努力,為慈善事業的良性發展邁出了一大步。希望“云南動作”盡快成為“云南經驗”,并最終上升為全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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