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賄案日前曝光新的案情:在公司默許或授意下,醫藥代表以“講課費”等名義掩蓋向醫生行賄的事實,巨額的醫藥“黑金”由此披上學術外衣,源源不斷流入一些醫生的腰包,最終卻由患者埋單。除葛蘭素史克外,另有多家國外藥企接受調查。有觀點認為,隨著醫藥行業反腐力度的加強,我國醫藥價格虛高問題有望得到根本緩解。 毋庸置疑,相關部門針對國內藥品價格畸高、行賄受賄等亂象開展的調查,有利于我國藥品生產和市場秩序的好轉。筆者認為,要讓國內藥品價格真正降到合理水平,僅靠藥品反腐還遠遠不夠。 目前,國內藥品流通環節過多、層層加碼、物流成本畸高,是助推藥品國內價格虛高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在擠出行賄受賄等加碼到藥價成本中水分的同時,也要擠出運費、倉儲、人工等環節看似合理實際不很合理的水分。改變國內藥品流通模式,逐步推進“企(企業)院(醫院)”對接等減少流通環節的改革和實踐,勢在必行。 首先,要解決我國藥品生產企業普遍缺乏藥物生產自主知識產權的問題。如果藥品純進口,國內在價格制定上就沒有話語權;如果(聯合)引進藥品生產知識產權,則產權轉讓費驚人,甚至對方在專利期內根本不轉讓。要想真正讓我國百姓用上廉價高效的藥品,包括藥企、科研單位和政府部門,都要高度重視原藥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和推廣,有實力才有發言權。 其次,要堵塞我國藥品定價機制中的漏洞。比如,相關定價管理辦法規定,被列入定價目錄的藥品實行國家和省兩級定價(指導價)。但有關藥企上報定價時會刻意隱瞞成本,造成相關藥品同類同質不同價甚至高價。還有一些藥品的定價(利潤)不合理,導致“降價死”現象頻現。 第三,要加強新特藥定價管理。一旦通過臨床試用和生產,國家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可以自主定價。這就導致新特藥頻出,有的甚至是換個名字、配方稍作改動就成新特藥,價格卻大幅增加。這表明,國內藥品批號管理混亂狀況還一定程度存在,也說明“新特藥藥企自主定價”弊端需盡快彌補。 可見,藥品從研發、生產到銷售每個環節都有不可替代、不可忽視的成本和利潤因素。反藥品腐敗調查,準確說是銷售環節的腐敗調查,無疑擊中了目前國內藥價虛高的軟肋。但這只是推進藥價虛高眾多環節中的一環。要想讓國內藥品價格真正降到合理水平,減輕患者負擔和社會成本,從藥品流通機制、藥品自主產權、藥品監管機制、藥品定價機制等基礎問題上全面下功夫,才是根本之道。 再次,進一步明確杠桿化撬動目標。有分析將我國實體經濟遇到的困難,歸結為各種矛盾并存:部分產能過剩企業投資規模膨脹與民營企業、創新型科技產業投資萎縮并存,大企業資金充裕與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并存,全社會資金總量充裕與資金結構性矛盾并存等。這種現狀表明,相關部門對待經濟杠桿化的目標還不夠清楚,方向性不強,導致資金在加杠桿過程中,過多投向了大企業、壟斷企業、泡沫產業和虛擬經濟領域。那些本應獲得高杠桿支持的產業和領域,卻因為種種尚不合理的制度和現實原因難以獲得資金支持,失去了快速發展的良機。 為此,在控制杠桿化率總體過快增長的同時,未來應把“加杠桿”的目標重點鎖定在一些具有廣闊空間、亟需扶持的行業上,如科技創新型的、現代服務業的以及極具活力的中小民營企業。在消費領域,則要鼓勵發展消費金融,出臺優惠信貸和財政補貼政策,進一步挖掘居民家庭消費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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