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傳遞出重要信息,地方官員考核將不再簡單以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為考核依據,而是把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內容。這對促進我國經濟轉型無疑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過去,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指導思想作用下,官員的政績考核與升遷機制主要圍繞經濟績效展開,各級政府比拼的是經濟規模、增長率這樣的“硬指標”。這種考核模式對激勵官員干勁、推動地區經濟發展固然起到一定作用,但其負面效應在當前也越來越突出。
比如投資在短時期帶動性強,一些官員容易將投資與經濟增長直接畫上等號。為創造政績,一些地方不擇手段甚至竭澤而漁,出現了重復投資、低水平建設、招商引資混亂等現象。投資背后需要大量資金支撐,又衍生出土地財政和地方債務的問題。而從全局范圍來看,更衍生出產能過剩、投資-消費失衡等全國性難題。
另外,在以經濟績效為主的考核體系下,下級政府一般會提出更高的發展目標,出現層層分解、層層加碼現象,不僅削弱了中央宏觀調控的效果,還出現統計造假、數據打架的情況。
但與“硬指標”形成鮮明反差的是,教育、衛生、社保這類“軟指標”由于所占考核權重較小,實現難度大,見效慢,地方官員往往缺乏實干的動力,更傾向于將大量資源投入事關績效考核“一票否決”的領域,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雖可取得立竿見影效果,但也在客觀上導致一些影響極壞的惡性事件出現。
當前,我們提出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其中一個重要落腳點就在于完善考核機制。通過制度合理設計,促使地方官員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改變過去“發展只見物不見人,老百姓未得實惠”狀況,倡導建設服務型政府。將人民群眾滿意度、居民幸福指數納入對官員的考核,真實反映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務水平。
但在具體改進過程中,由于需要將過去比較單一的增長指標轉變為更具綜合性的指標體系,特別是新增并突出民生類別的諸多“軟指標”后,或不可避免地出現難以量化甚至容易人為扭曲的狀況。因此,如何科學合理地設計績效考核體系,還需要有關部門在實踐中多思考、多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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