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在其官方網站曝光廣東省中山市橫欄鎮在工業企業統計上弄虛作假。目前,有關地方和部門正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統計局的要求,落實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工作。(6月15日新華網) 真應了那句“統計統計,三分統計七分估計”的說法:中山市橫欄鎮在工業企業統計上弄虛作假——核查71家工業企業發現,經科局編報2012年年報工業總產值85.1億元,初步核實為22.2億元,虛報62.9億元。對此,“國家統計局對有關地方政府和統計部門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要求舉一反三,全面整改,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此舉能達到預期的治理效果嗎?能避免“數據造假”特別是“數字腐敗”現象的出現嗎? 在統計質量的要求中,真實性居于核心地位。統計信息的真實與否,直接關系到政府決策,經濟管理活動的科學性。真實性是統計工作的生命,但在現實中,屢屢出現的數據造假卻直接抽空了“真實性”,從本質上說就是在肢解統計的生命。這理應得到重視和制度化糾偏。客觀地說,我國對數據造假的治理不可謂不重視,但收效如何?在眾多治理數據造假的措施下,各地上報數據造假依然頻繁發生,有調查發現,全國仍有不少市、縣、區通過成立“統計改革小組”或印發文件的方式,對企業直報數據采取行政干預。 中山市橫欄鎮統計弄虛作假啟示我們要消除數據造假的產生土壤。一些地方官員沒有正確的政績觀,不僅授意修改數據,而且出現了“先定數據,后有統計”等怪象。具體操作中,通過暗示統計部門某些數據不合適,授意進行修改;或是事先定好統計數據,再由統計部門去拼湊,按需要報數據;甚至直接要求統計部門提供不切實際的統計數據。這其中的任何一種,都是違法行為、腐敗行為。而統計數據造假頻頻出現,其重要原因就是統計法治的欠缺,在一定意義上,統計法治化才是治理“中山市橫欄鎮統計弄虛作假”之類現象的法寶,而非單一的約談和所謂的整改。 我國統計法制建設起步并不晚,但由于《統計法》與其他相關法規的銜接不緊密、威懾力不強等原因,還難以應對日益復雜多變的統計違法現象,加之執法力量薄弱,大量統計違法行為逍遙法外。尤其是對一些統計違法行為,往往無能為力,《統計法》也因此被人取笑為“豆腐法”、“軟法”。
數據腐敗一旦蔓延,就會嚴重踐踏統計本意,損害政府形象,有理由認為,中山市橫欄鎮統計弄虛作假是一種比單純經濟腐敗危害更嚴重的腐敗。 一項調查顯示,有約60%的人認為領導干預是統計數據失真的首要因素。道理很簡單,假的統計數字能證明官員的政績,數字的好壞直接影響官員的前途。也就是說,統計造假其實根子不在統計部門身上,而在于“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功利邏輯和定位混亂。與中山市橫欄鎮類似的統計弄虛作假的主要原因是數據造假背后有著巨大利益機制,這些現象的出現更意味著“數字出官,官出數字”的惡性循環還未得到真正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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