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5月10日,證監會兩次揮出重拳打擊綠大地、萬福生科造假案,造假的大股東、相關中介機構及參與造假的人員受到了罰款、市場禁入以及取消從業資格等處罰。 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上市公司的中介機構之一,在企業上市的造假中當然難脫干系,理應受到懲罰。證監會認定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在綠大地欺詐發行上市時未勤勉盡責,沒收深圳鵬城業務收入60萬,并處60萬罰款,撤銷深圳鵬城的證券服務業務許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廖福澍、姚國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罰款,實施終身禁入措施。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在萬福生科發行上市審計和2011年年度報告的審計中,未勤勉盡責,擬對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沒收業務收入138萬元,并處以2倍的罰款,撤銷其證券服務業務許可。對簽字會計師王越、黃國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10萬元、13萬元罰款,均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簽字會計師鄒宏文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
從歷來對上市公司造假案的處罰看,這次對萬福生科造假案的處罰堪稱有史以來證監會開出的最嚴厲罰單。 會計師事務所被譽為上市公司的“看門人”,“獨立、客觀、公正”是其安身立命之本。上市公司虛增利潤、隱瞞重大事項、提前確認收入、偽造銀行對賬單等等的造假行為,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從早期的鄭百文、銀廣夏到最近的綠大地、萬福生科,會計師事務所參與造假事件的暴露,讓市場投資者對會計師事務所產生了嚴重的信任危機。 是什么原因讓會計師事務所敢于罔顧職業道德,冒險參與財務造假?其根源在于一是受利益的驅使,二是違法后受的處罰太輕,三是會計師事務所在分所管理、獨立性、項目執業質量等方面存在較多問題。因此,要遏制及根除會計師事務所的造假行為,有關各方必須聯手行動,實施綜合治理。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造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相關條款,加大處罰力度,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一旦違規造成重大損失就要追究其責任,乃至罰得傾家蕩產,讓企圖造假者望而卻步。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財務會計信用缺失行為的懲戒條款不明確,缺少可操作性,以至中介機構違規違法后,往往“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這也助長了一部分職業道德低下的機構和人員在利益驅使下冒險的氣焰。 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的個人信用記錄,并向全社會公開,接受各方的監督,強化對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的審查,實行中介機構退出機制,對嚴重違規的從業人員實行“市場禁入”的嚴厲處罰。 投資者在急切呼喚,讓良好的會計信用回歸證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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