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李克強總理日前在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動員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到,“前幾天,我看到一個調查材料,企業新上一個項目,要經過27個部門、50多個環節,時間長達6-10個月,這顯然會影響企業投資創業的積極性”。李克強還舉例說,有些審批事項看起來讓人費解,比如對一些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的社會投資進行核準、對某些漁船船名進行核定等。 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中,一個項目如果要坐6個多月的審批監,黃花菜都涼了。很可能企業決定上馬的時候,項目還有很大的盈利空間,市場供求關系還是賣方占優勢,但等到項目被批的時候,供求關系就已經逆轉,產品已經賣不動了。這個審批成本,決定了不同商業環境下的企業,擁有著不同的競爭力。而且,這個成本跟企業自身的稟賦、企業家素質和技術儲備無關,增增減減全在于政府是否致力于打造一個友好型的商業環境。 同時還需指出的是,這個審批成本不僅是時間成本,也包括為報審而付出的交通、住宿、材料打印等真金白銀的成本,而這些還只是臺面上的成本。如果我們的審批部門和審批人員有心尋租的話,這個成本或許還要更高。這也是為什么,一個更自由、更便捷、更有活力的市場商業環境,要將審批壓到最低限度。因為審批不僅對市場效率形成阻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價格信號,同時審批的存在,使得政府部門與企業形成了大量的接觸點。如果市場經濟的法治性不足夠強的話,每一個接觸點都意味著有租可尋,都意味著腐敗的風險。 一個優質的商業環境,當然不僅僅只是涉及到項目審批因素,其還包括企業的開辦成本、納稅成本、信貸成本等等。根據世界銀行2010年的數據統計,一個中國企業完成所有規定注冊程序到合法經營這個過程,需要14道程序,花費38天,相當于人均年收入4.5%的成本,以及籌集相當于人均年收入約1.2倍的初始資金。而在繳稅方面,企業則須每年完成7次稅收支付,耗時398個小時,總稅負達到利潤總額的63.5%。相比其他發達經濟體完成注冊只需數天、沒有設立初始資本金門檻,中國顯然還有比較大的改善空間。其實,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減負”,從這方面減對財政壓力最小,效果卻是顯著。 李克強總理在該會議上指出,要將政府的工作重心轉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來。說得是同一個意思,政府的最大作為就是營造一個更為便捷、更為規范的商業環境,讓在這個商業環境下的企業,能夠獲得比其他經濟體中的企業更佳的起跑線優勢。我們所說的改革紅利正是如此。過去十多年中國經濟的黃金發展,原因就在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改革釋放了這種紅利,讓商業環境變得更富有吸引力和競爭力。我們未來的發展后勁,也取決于我們當前商業環境的優質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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