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萬福生科欺詐上市案中,作為保薦機構的平安證券,宣布用3億元成立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將擔任基金管理人,基金存續期為兩個月。同時,萬福生科實際控制人龔永福和楊榮華夫婦承諾將承擔依法應當賠償的份額,并將3000萬股萬福生科股票質押給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作為履行賠償責任的保證。 平安證券表示,此舉為充分保護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中的受損投資者利益。而此舉開了中國證券市場上因為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而由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再向相關責任方追償的先河。 欺詐上市,是監管層堅決予以打擊的。因此,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看到監管層對各方開出的罰單也是相當重,特別是對平安證券的處罰,開出的罰單號稱是我國有保薦制度以來最嚴厲的一張罰單。 監管層的嚴厲處罰,使得造假上市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成本大幅提高。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讓市場各方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讓他們不再有造假的念頭,還資本市場一片凈土。 欺詐上市,原本不該,各方應該承擔責任,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對于平安證券和萬福生科拋出的3億元與3000萬股賠償計劃的這一做法,也是我們樂于見到的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有益探索。 這讓人聯想到在西方市場熟悉已久的和解機制,即責任人與投資者通過和解方式解決證券糾紛,可避免后續民事訴訟索賠的成本高昂與程序冗長。此次萬福生科案或許提供了一定啟示:如果只是讓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罰錢,投資者并不能從中得到任何賠償,因為罰沒款最終都將上繳國庫。 長期以來,資本市場上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對投資者的利益造成損害,雖然投資者也會抱團取暖,但是,在這過程中,投資者往往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人力,甚至是財力,維權的成本很高,到最后,得到的賠償款有可能甚至都不夠支付維權過程中的支出。因此,像萬福生科和平安證券那樣,采取主動道歉、主動賠付的行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是最有利于投資者的。因為這解決了投資者訴訟成本高、分散訴訟力量太小、追償難度大等問題。而投資者要做的,就是進行網上的確認,基本上是零成本。同時,
保薦機構對造假上市公司及責任人進行追償,造假上市公司的訴訟概率及敗訴概率均大幅提高,也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發行人的造假沖動。 當然,投資者如果對這樣的方案不滿意,也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但要考慮到一點,就是這可能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 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行為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破壞資本市場公信力,是資本市場的毒瘤,因此,監管層一直以來都是予以嚴厲打擊,如對萬福生科違法案件的查處,我們看到證監會堅持嚴格執法,嚴肅追責。針對此案違法事實,證監會嚴格運用相關罰則,擬對保薦機構處以暫停保薦業務資格和“沒一罰二”的行政處罰措施。并在嚴懲違法違規、嚴厲追究責任的同時,為最大限度地保護投資者利益,支持有利于盡快使投資者的損失得到實質補償的探索。 我們鼓勵利用市場化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對市場違法主體主動先行補償投資者損失持積極支持態度。同時,我們也希望社會各界繼續關心、支持資本市場的發展,各方共同努力,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的公開透明,維護資本市場的公平正義,促進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但是,筆者在此也提醒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市場參與各方,一定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勤勉盡責,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要對廣大投資者負責,要對資本市場的發展負責。因為這些違法違規行為一旦被查處,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我們鼓勵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先行賠付,但是,我們并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我們希望看到的是,各中介機構能管好自己的人,切實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對于保薦執業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行為,主動清理門戶,掃除“害群之馬”。我們還希望看到的是,資本市場以后不要再有像欺詐上市、財務造假等這些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破壞資本市場正常運行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