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新“國五條”落地的截止日期已經過去一個月,除北京外,再無城市對20%的個人住房轉讓稅做出任何表述。這意味著,在全國范圍內,只有在北京購買二手住宅的人需要“嚴格”繳納轉讓稅。 所謂“嚴格”,是說當20%的個人轉讓稅實在無法繞過時,需要繳納足額的稅費,但是,至于稅費繳納的分配比例,則基本是在協商中完成的。按照國稅總局的文件,20%的個人住房轉讓稅應該是由賣方支付,但在現實過程中,大部分皆由買方籌措。究竟,誰該為這20%的個人住房轉讓誰買單?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今年兩會期間表示,將交易所得稅轉嫁給購房者的行為嚴重違規,國家將會出臺保護購房者利益的措施。 統計數據顯示,現在北京二手住宅交易市場上超過90%的交易都是滿五年唯一住宅的房源,個別涉及個稅的房源,稅費都是買賣雙方協調。基本的解決辦法是:賣方下調部分房價,買方支付個稅,也就是說市場實際交易中,買賣雙方繳納個稅各占一半的比例。 政策的出發點是為了遏制以投機或投資為目的的購房行為,但通過市場價格轉嫁稅收的方法是很難通過行政手段來進行制止的,因此推出保護購房者利益的措施確實需要開動腦筋。 齊驥曾表態,在不違背政策原則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及時調整稅率、指標以及適用范圍等。如此,合理的剛性購房者的需求和利益才能得到充分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