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公開2013年預算,“三公經費”預算首次同步亮相。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隨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中央政府部門向社會公開各自2013年的部門預算,2013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全面啟動,一并亮相的還有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數據顯示,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69億元。這一數據比去年的預算執行數減少1.26億元。
及時全面公開各級政府部門的財政預算信息,是社會各界的愿望和呼聲。如今,我們看到了相關部門的實質性動作,而且取得了成效,財政預算執行數一下減少了1.26億元。或許有人會說,這只是一小步,但這足以讓人興奮。日益高漲的三公消費,已經成為構建廉潔、高效政府的一大障礙。如何清理并拾起財政監督的本有之法,完善并細化監管措施,已迫在眉睫。
公開“三公經費”,中央部委應帶頭。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人大審查批準”“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和下級政府預算、決算進行監督”。在財政信息公開上,我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之第四款、第六款規定,“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與“政府收費與采購”等確定為主動公開的重點政府信息。相關法律、法規,直指財政預算與執行的常態監督,不僅人大代表有權監督,公眾也有權監督。據介紹,2012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是7月份隨同部門決算一起公開的,今年則改變了以往隨同部門決算一并公開的做法,第一次提前隨同部門預算一并公開。顯然,這樣更加便于社會對預決算情況進行監督。
對于預算公開,外界一直期待在細化上下工夫。長久以來,公眾要求公開各級政府部門的“三公”消費支出詳單。事實上,如果能堅持做到全面、細致公開各級財政消費,不僅能使浪費公款的行為有所收斂,對打擊腐敗行為也有益處。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能讓一切利用公款“灰色消費”的行為無處遁形。實行陽光財政,有利于扭轉一些官員“亂花公款不眨眼”的局面。
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首次同步亮相,順應了民意。各級政府應當行動起來,以及時、詳實的公開,及時消除資金上的模糊地帶,消除公眾疑慮。有理由相信,財政預算的公開范圍會越來越大,科目會越來越細,亂花公款的成本會越來越高,三公消費必將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