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媒體報道的公務宴請怪現象,說明公款吃喝風還沒有得到根本遏制,中央關于改進作風的八項規定在有的地方遭遇了“軟抵抗”。從其他國家已有的經驗來看,遏制公款吃喝并不算難,無非以下幾點: 第一,嚴格財政管理,強化預算約束,結合部門預算將消費支出具體到項目和人。應該看到,現有的財政預算存在不透明、預算支出標準模糊、執行彈性空間大等不足,為一些部門公款吃喝提供了制度便利。 第二,要推行公款吃喝陽光公示,將政府的行政成本,尤其是老百姓普遍關注的各級各部門公款吃喝的詳細支出情況向全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 第三,實行依法治理,加大懲戒力度。對公款吃喝財務造假之人,不僅要實行行政問責,還應以貪污罪定罪量刑,予以重典懲治,提高公款吃喝的風險成本。 無論是財政預算透明、行政成本公示,還是行政問責、定罪量刑,這些對吃喝腐敗的治理策略能否發揮實效,都需要強化公眾尤其是媒體等外部力量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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