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中央提出新城鎮化戰略以后,這一戰略便被不少房地產開發商視為一塊肥肉。 無論從持續擴大內需的經濟發展戰略角度來講,還是從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的民生角度來看,推進新城鎮化建設都是我們的必要選擇。新城鎮化戰略將為房地產行業帶來利好,這是毋庸置疑的。不過,如果以目前國內開發商高利潤的狀況去強勢介入新城鎮化建設,則不免令人擔憂——過去十年,一、二線城市房價暴漲;未來十年,小城市、小城鎮房價會不會同樣被開發商炒高? 當然,過去十年一、二線城市房價暴漲是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不可否認,開發商在其中推波助瀾甚至攫取暴利,是房價暴漲的重要因素之一。曾幾何時,開發商甚至數錢數到手抽筋,而今風光雖然稍顯暗淡,卻還是一個賺大錢的行業。中國房地產研究會、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和中國房地產測評中心近日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2012年500強地產企業的三費比率(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高達13.76%。這一數據一方面表明開發商受調控影響,賣房子的銷售投入增加了,另一方面也透露出了開發商的財力。要知道,沒有多少行業的三費比率可以高達13.76%,在銷售、管理等方面大手筆投入,既直接推高了房價,也表現出國內房地產行業競爭的粗放性與低端發展階段——“砸錢”幾乎是商業領域最沒有技術含量的競爭方式之一。 房地產行業之所以粗放、低端發展,原因之一在于圍繞房地產行業構建的一系列法規制度屢屢被架空。譬如,早在1994年就有了《閑置土地處置辦法》,2007年國土部還專門出臺四條辦法應對開發商囤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閑置土地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每宗地開發建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年”——這些剛性制度形同虛設,各地閑置土地“曬太陽”的事屢見不鮮。再如,“一房一價”的政策在一些地方也沒有得到落實。 開發商的超高利潤,有很大一部分是借由架空一系列法規、政策換取的。當整個行業通過這種途徑賺取超高利潤屢試不爽時,顯然就會形成一種慣性。如果以這種慣性去介入新城鎮化建設,推高小城市、小城鎮的房價就變得極為可能。果真如此的話,將嚴重干擾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的新城鎮化訴求。所以,伴隨著新城鎮化戰略的實施,必須強化對房地產企業的監管和規范,讓其端端正正地去建設小城鎮和新農村,而不是通過鉆空子來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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