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爆料說最近幾天看到證監會附近的幾家打印社均人滿為患,甚至還排起了長隊,據說他們是在為IPO自查補充材料。雖然這并不能說明IPO即將開閘,但如此磨刀霍霍,總讓投資者感到擔憂,自己被宰割的命運不可改變,惟一不確定的因素就是時間。 IPO本不是壞事,沒有IPO的股市也不可能長久發展,但A股市場的IPO公司總是不能讓投資者放心,不管是綠大地還是萬福生科,都是經過層層審核登陸A股市場的,但都出現了上市前財務造假的問題,而結果呢,只是處罰高管和不痛不癢的罰款了事。雖說現在證監會要求IPO自查,一些涉嫌造假上市的公司主動撤銷了IPO申報材料,但剩下沒有撤銷的,是否真的就沒問題,誰也不敢確定。投資者需要的是一個說法,即IPO公司造假,得給投資者必要的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如果消費者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可以要求商家雙倍賠償自己的損失。聯想到股市,那些造假上市的公司也應該給投資者雙倍賠償。比如發審委在審核IPO公司時要求他們做出承諾,如果以后被認定是造假上市,就要按照募資資金雙倍的價格回購發行在外的股票并賠償投資者,不給出承諾的公司,就不允許發行股票。 如果真有了保真承諾,那么大可允許原始股東縮短或者取消限售期,改為只要有足額補償中小投資者的抵押物就可以直接賣出股票。如此,中小投資者能夠放心買股,業績沒有造假的上市公司股東也可以盡早拋售股票,雖然二級市場會感受到很大的擴容壓力,但只要上市公司業績和成長性過硬,就能吸引外圍資金進入A股市場。同時,IPO堰塞湖的問題也可以迎刃而解。 本欄之所以一直反對IPO開閘,核心問題是現有的IPO模式,中小投資者總是受傷害的一方,而且沒有任何保護措施。假如真的沒有了股民,那還叫股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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