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股市持續低迷,為維護股市穩定,有關部門通過批準QFII等入市,以吸引長線投資者和擴大股市需求,2012年供批準72家QFII,是此前最高年份的二三倍。股市雖然由此在春節前迎來一波漲勢,但節后卻出現了較大的波動,A股內生穩定機制似乎還是沒有建立。 為了吸引QFII,政策面上給了其一些“超國民待遇”,比如在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保方面。早在2011年5月4日,證監會發布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雖然該《指引》明確規定QFII只能從事套保交易、還不能進行凈空單等純投機盤交易,但相比內地的券商和基金等機構投資者,QFII套保操作空間更為廣闊。 該《指引》第四條規定QFII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以及當日成交金額(不包括平倉)不得超過其投資額度;而《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規定內地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也就是說,QFII可以對自己的股票持倉實現套保全覆蓋,比如,QFII前期建倉銀行股現貨,現在獲利巨大,完全可以運用現貨頭寸所對應獲批的套保額度,來做空滬深300指數,將股票持倉風險全部對沖掉、從而鎖定高位既得利潤; 但是內地的證券投資基金做空期指套保,最多允許覆蓋其持股總市值的20%,只能實現部分套保(對證券公司自營規定類似)。看來,我們似乎對基金和券商還賦予了維護股市穩定的重任,但QFII卻可免責,另外對QFII單日內的股指期貨成交額規定也遠比基金寬松。這樣在與QFII博弈戰中,券商與基金就被束縛住了手腳。 2013年1月25日,QFII正式進入期指市場。境外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對沖操作,早就有豐富的實戰經驗,只要有市場波動,對它們而言就有套利機會。 筆者覺得,要維護股市穩定,不能簡單指望QFII等投資者。就算QFII買入銀行股,也可以做到虛假長期投資。因為銀行是滬深300指數的權重股,兩者走勢具有高度關聯性,做空期指基本能夠實現套保,即使股票沒有賣,期指市場上的操作等于變相賣出了現貨。筆者建議,如果以QFII能在期指市場完全套保做參照,那么內地的證券投資基金也應擁有完全覆蓋其持股風險的套保權利,不應該實行區別對待。2012年第四季度,基金大幅增持了金融保險行業,增持比例高達3.06%,1月份以來,基金依舊維持較高倉位,基金能從銀行股中脫身的概率相對較小,在質疑部分基金經理操盤水平的同時,也應思考基金套保政策的不足。 讓證券投資基金能對其持股風險實現全覆蓋套保,同樣會變相減少市場的資金供給,但這并非壞事。股市需要尋求真正穩定,不應單純依靠資金烘托,而只能是避免價格與價值過度偏離。另外,要吸引QFII
進場,不能通過超國民待遇來實現,也不是非得讓其發財,否則QFII越賺越多,內地基金虧了、股民虧了,最后QFII將盈利轉移,A股市場將面臨更深下探風險。有了公平博弈規則,上市公司質量有保證,QFII同樣會來。中國股市厚待發行人的結果是投資者吃虧,再讓QFII投資者在規則上享受優待,這難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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