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新年以來,銀行信貸投放力度與去年初的乏力局面形成鮮明對比。最新數據顯示,今年1月人民幣貸款增加1.07萬億元,同比多增3340億元。有分析認為這是我國經濟企穩以及信貸需求轉向充沛的體現。但筆者認為,在今年我國經濟工作已明確以提高增長質量和效益為中心的前提下,銀行信貸投放節奏更應隨經濟結構的調整而律動。
回顧去年,盡管信貸需求稍顯不振,但銀行業還是盡力加大了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微企業、“三農”、民生等薄弱環節以及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資金供給,保持合理的貸款投放力度和節奏,貨幣信貸增長逐步向常態回歸,有力促進了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據1月10日央行發布的去年金融統計數據,去年新增貸款8.2萬億元,同比多增7320億元,全年信貸運行平穩,基本符合預期。去年12月新增貸款4543億元,低于此前的市場預期,但M1同比增長6.5%,高于市場預期,顯示企業經營主動性在增加,經濟溫和回升。
但是,形勢發展需要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取得“質”的突破。當前我國經濟結構不合理的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各地對GDP崇拜的根基仍未動搖,以擴大投資規模為主要任務、以上大項目以及大投資計劃為主要途徑、以行政推動和行政干預為主要手段的經濟增長方式還比較頑固,加之歐美經濟增長依然乏力、國內消費動力不足、勞動力價格上漲等因素的影響,結構性問題更突出。如內需與外需、投資與消費的失衡加大了經濟的不穩定性,不利于國民經濟良性循環;三大產業發展不協調加大了資源環境壓力和就業壓力;城鎮化水平不高、中西部地區發展滯后影響了內需擴大和發展空間的拓展;資源消耗偏高加大了環境壓力和資源約束。因此,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盡早實現“質”的突破,既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等深層次問題的根本舉措,也是促進我國經濟盡快企穩回升的迫切需要。在這樣的情形下,經濟結構是否優化,也是判斷信貸結構是否優化的重要標準。為此,春節過后,在銀行信貸投放以及政策支持方面,如何切實圍繞著如何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大做文章,任務艱巨。
具體而言,在貨幣信貸政策上應繼續保持穩健,著力提高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和靈活性。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物價、防風險的關系,把握好貨幣政策調控的重點、力度和節奏,
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合理運用流動性管理工具組合,尤其是把握好新推出的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SLO)創新工具,發揮好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的逆周期調節作用,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平穩適度增長。完善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繼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三農”、小微企業、現代服務業、新興產業等的信貸支持。繼續完善民生金融,努力支持就業、扶貧、助學等民生工程,積極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信貸支持。
同時,銀行業應把支持低碳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著力點,將綠色環保的理念貫徹于信貸的各個環節,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確定的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行業和企業目錄,尤其是環保部日前推出的大氣污染防治的“最嚴”產業政策,就是將對包括19個省(區、市)的4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在內的重點控制區,對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業及燃煤工業鍋爐的新建項目,火電、鋼鐵、石化工業以及燃煤工業鍋爐的現有項目,實施特別排放限值。銀行應根據上述政策,及時調整信貸策略,落實信貸結構調整,防范因環保問題形成的信貸風險。
在加大對產業轉移的融資支持方面,積極開展出口信貸業務和跨境人民幣業務,靈活運用票據貼現、押匯貸款、對外擔保等方式,支持國內有實力的企業開展高新技術領域的跨國并購,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出口拳頭產品,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梯度轉移。有條件的銀行應充分抓住國家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和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速的歷史機遇,加快完善全球網絡布局,推進境外機構落地經營,穩步推進綜合化經營和國際化發展。
鑒于今年國內銀行業仍面臨短期風險暴露和中長期戰略轉型的雙重壓力,特別是以委托和信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融資、民間借貸等構成的“影子銀行”體系日漸壯大,筆者建議管理層應擴大金融監管范圍,逐步把“影子銀行”體系所暗藏的系統性風險納入監管視野,同時伴隨著中國版巴塞爾協議III的正式實施,更應加強操作風險管理,推動銀行業內控管理體制等改革,著力防控系統性金融風險傳遞,為正確的信貸投向營造良好的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