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停牌40多天的超日太陽公司公告,公司董事長倪開祿及其女兒倪娜已與具有青海國資背景的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關于轉讓公司股權的意向書。“11超日債”2月1日復牌開盤即跌破面值,以93.527元大幅跳空低開,最低探至79.7元,最終收報79.750元,全日暴跌23.26%,成交3.8102億元。 由于中國債券登記公司從1月10日起公告的標準券折算率通知中剔除了“11超日債”,意味著“11超日債”已經失去了債券質押回購資格,超日債目前已無法作為質押品在市場進行回購融資。因此,上周五除了部分機構因為內部風險控制的要求而賣出超日債外,不排除還有部分利用超日債進行杠桿操作的投資者在資金壓力下也在賣出該債券。成交價格的暴跌顯示了投資者對超日重組的信心依然不足,但較大的交易金額說明還是有部分投資者在參與投機,在賭超日債國有化重組成功后不會出現債券違約。 需要注意的是,青海木里煤業接盤超日太陽的工作仍處于初期階段。超日太陽公司發布的公告強調,雙方簽訂的僅為股份轉讓意向書,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目前介入超日債的投資者并不能盲目樂觀,畢竟上市公司并購尚需按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此間仍有各種變數,對超日債能否按時履約形成較大影響。 此外,從深交所債券暫停上市規則來看,如果企業出現連續兩年虧損,則該債券會被勒令暫停上市。因此,即便超日太陽公司國有化重組成功,在4月中下旬其公布2012年業績后,由于連續兩年虧損,超日債仍會被暫停上市,持有該債券的投資者將喪失債券的流動性。對于以短期持有為目的的投資者,這就是必須要考慮的流動性風險。 按照目前對退市股票的有關制度規定,即便因為連續虧損等原因而退市的股票也可以在券商柜臺交易系統、交易所退市股份轉讓系統或者其他場外股權轉讓市場進行轉讓,為投資者提供了退市股票流通變現的渠道。但是,從有關公司債券的制度和規定來看,目前并未對暫停上市的債券在暫停上市期間的轉讓、過戶等行為作出約定。從技術上來說,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分別擁有的綜合協議平臺和固定收益平臺,以及券商的柜臺交易系統等均可為暫停上市債券的轉讓提供支持;從投資者風險及有可能引起的社會問題來說,由于在公司破產清算時,債權清償優于股權清償,因此公司股票退市和債券暫停上市后,相比之下,投資者在場外購買債券的風險理論上是低于購買股票的風險的。因此,建議有關機構參照股票退市期間轉讓的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債券在暫停上市期間的轉讓規則,以解決債券持有者在債券暫停上市期間的轉讓變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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