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應該避免的是,地方政府的規劃和開發計劃脫離實際需求,造成浪費。
近來城鎮化的議題又重新引起了關注,在人們討論經濟前景的各個方方面面的的今天,仍在延續的城市化進程,似乎成了人們唯一能寄予厚望的增長動力。在經歷了90年代中期之后十年的熱潮之后,城市化從六七年前開始就已經降速了。近日,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院長馬曉河博士從多個角度對此降速做了分析,他說,“我國城鎮化率剛超過50%,如按戶籍人口計算,真實的城鎮化率還不到40%,遠低于發達國家近80%的平均水平。” 城市化的某些降速,其實更多的表現在深度上,從數量上看,盡管統計報表上的城市常住人口剛剛過半,但許多所謂流動人口雖被統計為農村居民,實際上可能多數時間居住在城鎮或城市,也進入了城市經濟,這從務農人口的萎縮程度上也可看出,反映在統計上,是城市化率遠遠滯后于工業化率。 原本人們曾期望,隨著大量農民進城,會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和消費習慣,建立新社區,帶來消費繁榮和經濟增長,更重要的,是能創造一個龐大而充滿活力的新興中產階級,而實際上,盡管這些都在發生,但速度和深度卻遠不如一些發達國家曾經歷的。這種缺乏深度和融入的、還仍未能全面導向一個中產社會的夾生城市化,似乎也是許多國家在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之際普遍面臨的狀況;進城工作多年的工人們仍可被清晰的識別為“民工”。 妨礙農民向城市定居生活轉變的障礙,主要是在于土地制度,現行的土地征收和招拍制度,將由工業化、城市化和與之伴隨的農業商品化所帶來的土地增值都截留了,而原本這一增值可以為農民特別是郊區農民完成城市化變遷提供一個扎實的資本基礎,近郊農民甚至可以在城市化之前就完成中產化,但實際上,只有那些地價極高的北上廣等少數大都市和沿海發達城市,近郊農民才分到了一些甜頭,絕大多數農民進入城市時并無多少財富。 這份土地增值,也可為城市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提供所需財力和激勵,如果允許土地用途轉變在業主手里完成,業主和開發商就可以按市場需求自主規劃和建設,那么城鎮化的過程會更順暢和深入。這些都是今后城鎮化需要著力的方向。 今后應該避免的是,地方政府的規劃和開發計劃脫離實際需求,造成大量浪費,留下一個個缺乏配套不適合居住的新城區和空蕩蕩似“鬼城”的開發區;而且為了支撐其開發項目的地租,還刻意限制土地供給以壓制有著真實需求的私人開發項目,結果我們看到,許多新區根本沒人住,而那些被當地規劃忽略了的邊緣地區,反倒因生活便利租金低廉而大受移民歡迎,成了熱鬧興旺的城中村。 未來,也應該賦予移民自發組織社區并自行管理的自治權利,這有利于城市化的深入;基于業主權利的社區和城鎮自治,不僅可借助市場化機制更有效率的提供公共產品,也可讓移民有機會建立適合其傳統和習俗的聚居地。 移民為進入城市,常被迫放棄原先所依靠的社會資源,而只能以孤立無助的個人在新環境中求存,這對于那些尚未適應城市生活的移民是很高的代價,意味著很大程度上割斷傳統關系紐帶,喪失此前已建立身份和聲譽,熟悉的信息來源,來自家族、親友和鄰居的生活幫助和情感支撐。這也是許多移民特別是中年以上者留戀鄉村老家,或寧愿留在有著許多同鄉和老熟人的城中村而不愿搬家商品化社區的原因。 可見,城市化下半場的順利完成,仍有待土地制度的改革和社區與城鎮自治模式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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