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出租車不能隨外地‘的哥’們回老家過年了。”日前,廣州市交委副主任頡亞林向記者證實,一年一度的春運即將來臨,為了保安全、保暢通、保穩定、保和諧,要求凡廣州市籍的營運出租車,承包司機春節期間一律不得擅自駕駛自己承包的營運出租車回鄉,否則注銷承包合同。(1月21日《人民日報》) 春運期間,的哥司機不能自駕承包車返鄉,這的確讓的哥“心寒”。一家團圓的樸素希望,是每個人的期盼,但如今,本來無需加入春運大軍的“的哥”,也不得不面臨“一票難求”的尷尬了。這般行政舉措,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一者,的哥交了“份子錢”,卻無法自由支配自己的出租車,的確不合“理”;二者,行政之手過長,而政策背后,又看不到人性化的影子,也不合“情”。 必須承認,不允許的哥自駕承包車返鄉,有著良善的初衷,即保證春運期間的出租車運力。但初衷合理不等于可以采取行政的手段干預市場的行為,也不代表為了“良善初衷”可以“不擇手段”。 在我看來,出租車行業雖然是一個服務性行業,但根本上還是市場化的行業,與行政部門的定位,還是有很大差距的。不能用對待行政部門的手段對待出租車,而應當用市場化的手段去解決出租車的問題。畢竟,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既然出租車司機交了“份子錢”合法運營,那他們理應有對車的自主支配權。 事實上,要保證春節期間出租車運力,用人性化的市場手段,其效果可能更好,對想要返鄉的出租車司機而言,即便不允許他們自駕承包車返鄉,他們也會選擇其他方式回家,很難因為這個政策就選擇不返鄉,而繼續“工作”。真要解決問題,完全可以用市場手段讓出租車司機“用腳投票”。如免除“份子錢”,或給予春節“補助”,讓春節期間跑出租車的性價比變高,那出租車司機則很可能“錯峰”回家團圓,豈不一舉兩得? 遺憾的是,一些人總認為自己行政“權力”大,似乎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但其實,用權力主導去解決問題,往往不能收獲最佳效果。就不允許自駕承包車返鄉而言,就很難確保“春節出租車運力”。相反,如果決策時多轉一個彎,多考慮一下,完全可以有更人性化更市場化的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