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積極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機制。上周末(12月22日)剛剛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要在“收入倍增”中著力促進農民增收。今后一段時間,農民收入至少應與城鎮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并力爭超過。 連續舉行的黨和國家的重要會議對于“三農”的重視程度又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增強農村發展活力”、“實現農民收入倍增”、“甚至超過城鎮居民收入水平”,這些都將會激發農村經濟活力,農民增收也將成為未來擴大內需的重要源泉。 而這一切的改革與提法都必須依賴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事關城鎮化、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以及農民增收等目標能否實現。而土地改革不僅需要提高農民在征地中的一次性收入,更需要明確和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質量。 當前,中國農村進一步推進城鎮化的關鍵即是農村土地改革。有相關網絡調查顯示,針對“城鎮化改革”的話題,有33%的網友希望進行土地制度的調整。土地制度與城鎮化存在緊密的內在聯系。合理的土地制度能夠促進城鎮化的發展,反之則是障礙。 國內外對我國改革土地制度的呼聲已有好些年。有學者認為,目前雖然我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1.27%,但是由于人口的城鎮化速度遠低于土地的城鎮化速度,頂多能算上“半城鎮化”。 實際上,城鎮化要讓農民享受到紅利,關鍵就在于讓土地流轉起來。如果土地價格或者使用價格能夠市場化,會使得農民有更多財產性的收入,這將有助于加快我國城鎮化發展速度。 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將在深化農村改革、統籌城鄉發展的大戰略中處于一個關鍵性的位置。顯然,中央已經開始著手部署相關工作。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上周末剛剛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都提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按照黨的十八大要求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要“守住一條底線”,即充分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限制或者強制農民流轉承包土地。 事實上,早在今年11月底,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 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表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財產權,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對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的扶持力度。 此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被認為是圍繞保護農民土地權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礎。國土資源部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全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率達到86%。天津、海南、安徽、廣西等地發證率達到95%以上。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表示,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首先明晰土地產權,激活城鄉統籌發展的動力源泉,為農村改革發展順利進行創造基礎保障。今后要進一步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性質,將土地要素與產業資本、農業企業有效聯系起來;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能,探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顯化土地資產價值。 土地改革不僅對于城鎮化,對于提高農村的農業生產力,提高農民收入,甚至對于拉動內需,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土地改革不僅需要實現土地市場化流轉,更需要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收益延續性可以助推城鎮化的可持續性。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當前,征地制度要改革已成高層共識,廣大農民對此滿懷期望。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關系著廣大農民更多更公平地共享發展成果,更關系到我國城鎮化的速度,農民增收的質量,擴大內需的重要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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