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溫州金改日前出臺細則。據悉,《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共12條細則,涵蓋了小額貸款為主的新型金融組織以及對小微企業、“三農”經濟的信貸支持等多個方面。
對照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十二項主要任務,包括規范發展民間融資,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以及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等舉措,無一不體現了政府鼓勵發展新興金融組織、構建多元化金融體系的決心。《方案》的核心在于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各類金融機構和新型金融組織,引導民間資金投向,暢通民間投資渠道,促使民間資金運作更加規范透明,進一步提升整個金融體系的效率。
溫州金改意義不言而喻。首先,溫州金改為全國金融改革探路,具有強烈的示范意義;其次,溫州金改讓民間資本陽光化運行,迎來民間資本發展的春天;第三,溫州金改構建多元化金融體系,發展新興金融組織提升為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
溫州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金充裕,民間金融活躍。近年來,溫州出現一些企業家“跑路”現象,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民間資金鏈斷裂。溫州金改細則的出臺將切實解決溫州經濟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引導民間融資規范發展,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形象地說,溫州金改迎來民間資本的春天。
長期以來,民營企業借貸無門,民間借貸多半只在地下運行;民間資本投資無門,總是遭遇種種障礙。溫州金改將徹底改變這一局面,使民間資本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作用的同時,利用金融杠杠作用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溫州市的保險、證券、信托等機構資本和資產規模占比非常小,民間資本大有可為。溫州金改強調了要充分發揮充滿活力的、與溫州經濟環境相適應的各類民間金融平臺。這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小貸公司和村鎮銀行,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只有在強化市場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前提下規范發展起來的民間金融,才能使溫州民間資本走向“陽光化”真正成為可能,民間資本的春天才能真正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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