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在手,暢行天下。”這是銀行信用卡的廣告詞。但如果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管理等沒有跟上的話,信用卡濫發超發、個人信息泄露、亂收費便成為行業隱憂。 10月30日,南京多家銀行承認與第三方催債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債的消息在網上傳播,央視又報道多位用戶因使用信用卡過程中未按時還款,被收取高額利息和滯納金。 據中國銀聯數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中國大陸信用卡數量超過3億張,信用卡已成為消費者日常生活中使用頻度最高的銀行產品。個人消費金融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尤其是以分期付款為代表的信用卡消費金融業務,受到許多年輕人的歡迎。 信用卡分期付款也成為銀行的利潤增長點,其不斷豐富信用卡消費金融產品內容,至今形成包括購車、安居、商戶、消費、賬單、郵購、旅游、車險分期等產品的消費金融業務體系。 當前階段,各大商業銀行為了爭奪信用卡市場,都建立各自的信用卡系統,致使信用卡發行有些泛濫。而某些銀行為了擴大“量”,更是降低了對信用卡條件的審核。銀行的信用卡工作人員每個月還要完成一定的辦卡數量,如果完不成任務就扣獎金。 盡管信用卡在我國一二線城市快速發展,但我國信用制度仍不完善,尤其是個人信用體系相對分散,銀行之間在個人信用數據方面沒有實現共享,對客戶的信用評估自然也不準確。 南京多家銀行的做法更令本地市民非常憤慨,認為銀行隨意將客戶資料透露給第三方催債公司。 發達國家的個人信用制度、破產制度都比較健全,執法也相對規范和嚴格。如果客戶一旦出現欠賬不還或過度負債,有可能會破產,違約記錄也會跟隨征信記錄一輩子。我國個人消費金融近年才逐步發展起來,部分消費者缺乏理性,銀行為了擴大業務有管理的疏忽,某些規定也不盡合理,比如全額罰息、日息萬分之五定得偏高。 作為信用卡的消費人群,我們不希望自己的個人信息被銀行泄露,而個人信用制度也是成熟市場經濟的表現,還需盡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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