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王勇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時表示,國有企業承擔的社會負擔沉重,他以央企為例稱:“中央企業還有醫院、學校和管理的社區等辦社會職能機構8000多個,對這些機構的費用補貼每年多達幾百億元。中央企業現有離退休人員523.6萬人。”王勇表示,企業為此需要承擔大量管理和其他負擔,解決國有企業廠辦大集體問題需要付出很大改革成本。王勇的這一表態似乎是想說明,國企承擔了過多的社會責任,為社會做了極大的慈善貢獻。 我們不禁要問,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國企到底應該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國企首先是企業,要靠盈利滿足自我生存和發展,與眾多的市場化企業(民營企業)相比,國企辦“小社會”似乎背負了沉重的包袱。但別忘了,上世紀90年代國企搞市場化改革的時候,把好資產都優先包裝上市,爛資產和困難員工全都留給政府,走的完全是市場化、強調效率的路子。但是,在強大的行政壟斷力量下,國有企業占據的龐大資源并沒有創造出與之相適應的經濟與社會效益,這與生存環境不斷受到擠壓的民營企業形成鮮明對比。國企在金融待遇上、在項目上、在準入上都占著先天優勢,中小企業(主要是民營企業)在競爭中事實上是處于不利地位的,但它們貢獻了中國60%的GDP、50%的稅收,創造了80%的城鎮就業機會。 與此同時,國企的發展卻逐漸變成特定的利益集團,游離于全民利益之外。在很多時候,國有企業通過多發工資獎金等方式,實現國有資產的定向“漏出”,甚至直接私分國有資產,造成大量的顯性和隱形腐敗。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1年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24556元,而國有企業則為42452元,更不用說壟斷國企了。此外,天價吊燈、公款游樂、瘋狂茅臺等高職務消費比比皆是。在筆者看來,很多國企正日漸變成“內部人”的企業,變成特定利益集團瓜分、流失國有資產的獵場。 國企支配大量資源正是當今多種社會問題的根源:腐敗現象層出不窮,國有企業消耗改革果實,造成新的更大的不公平。與此同時,國有企業在擠出來自民營企業的競爭。還有獨立研究顯示,如果中國最大的幾家國有企業沒有政府補貼,它們實際上都是虧損的。 為什么國企改革和后勤服務社會化喊了十多年,如今還有那么多國企“小社會”,每年補貼多達幾百億元?在筆者看來,這是國有企業變成內部人企業的又一個有力證據。因為想方設法留住“小社會”,不僅可以為內部人謀求一系列的配套利益,增加各種隱性福利,同時也是國企從政府索取更多資源和支持的借口。大量的公共資源就這樣逆向流入低效率的國企廠辦大集體,完全違背了資源優化配置的基本原則。廣大納稅人不僅要為低效的國企壟斷買單,還要為提高國企內部人隱性福利的小社會買單,這實在是納稅人的不幸。這也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么市場化改革這么多年后的今天,仍有數以百萬計的年輕人爭先恐后進入“體制內”的一個重要原因。 理論上,國有企業是全民所有的企業,在靠著特殊的政策完成了市場化改革、成為當前強勢受益者之后,理應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不能夠現在負擔一些退休員工、辦一些社會事務,就叫“苦”連天。在筆者看來,“十八大”后國企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已經無法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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