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券商資管“信托化”,倒不如說資管業務回歸信托本源更為準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
的定義,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如此來看資產管理顯然屬于信托。 信托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由委托人依照契約或遺矚的規定,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托人,受托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財產,并處理其收益。這樣一種信托關系在歐美金融市場被廣泛使用,Trust和Assets
management本就是一個含義。只不過在中國,信托公司作為特定的金融機構單獨存在,具有中國特色。 這一局面的出現有其特殊的歷史緣故,而得以延續至今則與我國的分業監管制度有很大關系。在我國,信托公司屬于銀監會監管,而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券商、基金和保險分屬于證監會和保監會監管。這就造成了同為信托關系下的分業監管。同一性質的業務分屬不同部門,最大不足就是割裂市場。比如險資無法投資信托,信托公司持股企業不能上市,而券商和基金投資范圍又遠不如信托廣泛。割裂的局面還一定程度上束縛了信托的發展,限制了主觀性。無論信托還是資管,都更像是一個通道。在銀信合作中,資金和項目都來自于銀行,信托不過是為銀行資產出表提供通道。這一情景如今也開始出現在銀證合作中,通道開始從信托換做券商資管。 顯然,誰都不愿意甘做嫁衣,更何況是把資管業務看做最大創新點的券商。券商開始重視資管業務只是最近的事情。這是因為以往券商專注于傳統的三大業務,經紀、自營和投行,在市場面利好之下足以支撐券商的生存和發展。可一旦股市長期低迷,券商便不得不去尋找新的利潤點。與此同時,信托業則抓住機會,為資金提供了一個高效、安全的渠道,并開始高速增長。資管業務,這一基于信托關系的業務終于引起了券商的注意,并成為券商業務創新的重頭戲。 隨著監管部門的松綁,券商資管業務散發出了活力,并且越來越展露信托的本貌。券商的集合理財計劃和專項計劃,分別對應于信托公司的集合信托計劃與單一計劃。投資范圍的放寬,也使得券商與信托遭遇了正面競爭。券商資管正在“信托化”,但券商不應走信托的老路。過去幾年,雖然信托業規模迅速增長,但因為過分依托銀行,并未形成屬于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任何金融機構的發展,最大的障礙都無疑是監管。拋卻此因素不談,券商資管業務進一步發展的關鍵,還是在于苦練內功。 資產管理的關鍵點有三個:資金募集能力、投資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前兩點說通俗些,就是拉資金和找項目,這考驗券商的資源人脈、歷史傳承等綜合能力。而風險管理能力則是券商在技術層面大有可為的領域。相比于信托公司,券商更強于產品設計,產品設計的重點正是風險管理水平。 做好資管業務,另一個瓶頸則是人才。資產管理是一個跨領域、跨行業的業務,需要的是復合金融人才。最近金融圈里討論最熱的莫過于資產證券化,這種熱議正體現出了資管人才的匱乏。銀行的人懂資金,投行的人有投資能力,但缺少的是可以將兩種能力結合的人才。更何況以往券商人士更關注上市和股權,缺少實業投資經驗,而資管要求的是實際的現金反饋。理念的轉變和技術一樣,都需要時間和實踐的積累,人才的儲備非一朝一夕能夠完成。 如今,資管人才的匱乏已經顯現,與以往挖角分析師、保薦人一樣,各大券商也開始在大力網羅資管人才。這不免讓人擔憂,資管業務會否像其他業務一樣出現一窩蜂的局面。缺乏差異化競爭,使得券商傳統業務惡性競爭,利潤下滑。資管業務的未來其實取決于券商是否有在一個領域精耕細作的決心,而非肥肉來了一哄而上,剩下白骨又一哄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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