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標價或實際零售價不得超過1000元一條或100元一包;連續3次以上違規的,湖南省長沙市煙草部門可取消該零售戶卷煙統一貨源供應……9月9日,長沙市物價局、長沙市煙草專賣局聯合下發《關于切實加強卷煙市場價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卷煙零售戶所經營的卷煙控制在合理價位。(9月13日《法制日報》) 在當前各地“天價煙”開價你追我趕、虛火旺盛的語境下,長沙市有關部門細化規則、拉低“天價”,即使有揚湯止沸之嫌,也不失為一種“內病外治”的有益嘗試。 沒有最貴、只有更貴的“天價煙”,何以一直飽受非議?其中的重要緣由,是“天價煙”并非為了滿足普通消費者的真實需求,而是往往瞄準了禮品賄賂和公款消費的灰色市場。盡管有人質疑稱,長沙“限價售煙”只管銷售價格,卻對出廠定價不聞不問;或稱“天價消費品”也是一種自由選擇,如此強行“壓價”,有悖于市場經濟的內在發展規律。但筆者還是認為,與其他“天價商品”相比,煙草制品畢竟是一種特殊商品,把“天價煙”的虛火壓一壓,讓其相對接一點兒“地氣”,并沒多大不妥。 煙草企業的“天價沖動”不止,“三公消費”的透明監督不夠,或者說奢靡享受的反腐敏感不強,無疑都是“天價煙”虛火不斷躥升的真正“內病”。而且,就算沒有了“天價煙”的競奢爭侈,“天價表”、“天價茶”、“天價鞋”等替代載體,同樣有可能擔當“重任”、被用于“攻關”。可這不等于說,長沙“限價售煙”便是純粹可有可無的揚湯止沸此前國家煙草專賣局早就統一部署要求著力整治“天價煙”,重慶、南京等地也曾低調地發布通知,這些足以襯出“長沙禁售”的真管真治。 如此說來,像長沙那樣,制訂嚴格措施,設定明確價格,由表及里、由易而難地對“天價煙”虛火先來一番“內病外治”,就不是玩弄虛假把戲,值得外界支持鼓勵。道理很簡單,倘若有越來越多的城市和地方敢于這樣真刀真槍地“限價售煙”,那些每條售價超千元的“天價豪煙”還會像現在這樣招搖過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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