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發達國家,甚至是一些發展中國家的老齡化情況的加劇,可能對富人征稅確實也未必能完全解決養老金入不敷出的問題,延長退休年齡或許是無法避免的選擇。但是在法國延長退休年齡這一問題上至少有兩點值得注意。 2010年,法國政府推行了新的退休制度改革,將法國人的退休年齡從60歲推遲到62歲。當時,2008年經濟危機的影響仍在持續,法國的失業率居高不下,工作人口所繳納的養老金自然也就下降;同時,嬰兒潮年代出生的人口又都漸漸進入了退休年齡,這一減一增使得法國的退休金入不敷出,形成了較大的財政缺口。相關的預測更是表明,法國退休金的財政壓力還將會越來越大。當時的法國政府認為,只有逐漸延長法國人的工作年限才能夠在不危及法國的生活水平、經濟增長和就業的情況下確保法國的退休制度和退休基金穩定。 這一改革可謂符合世界大勢,畢竟很多歐洲國家的退休年齡達到65歲,甚至67歲。何況法國人也擁有延長退休年齡的基礎條件,他們享有著世界領先的社會保障和勞工權益保障,也是最會平衡工作和生活的民族之一。法國人的預期壽命超過80歲,是世界長壽國之一;覆蓋全民的醫療保障體系保障了國民的健康水平,不會有什么看病貴、看不起病的事情發生。醫療保障如此,勞工權益保障更是如此,筆者認識一畢業后在法國工作的中國留學生,她若不樂意,大可拒絕公司的加班要求,且每日收發Email的數量也都是有限制的,誰也不能強迫她多處理一封Email。更何況員工還有工會這個靠山,有什么涉及勞工利益的事件或政策,工會都會站出來保護勞工。每天7小時工作制,每年5周的帶薪假期更是可以讓他們在家里或是海邊從工作的勞累中恢復,放松身心。若是沒有以上這些權利的保障,沒有工作與生活之間較好的平衡,想來法國人也是沒法把退休年齡延長兩年的吧。整年忙忙碌碌,工作壓力大而假期少,到60歲恐怕已經是疲憊不堪了,哪里還工作得動? 即便看似順理成章,這個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一經推出就遭到了工會和左派的激烈反對,法國常見的罷工和抗議游行自是不在話下。法國八大主要工會認為,工薪階層對于社會的貢獻五倍于企業、高收入人群和資本利得的貢獻,真正解決養老金不足的辦法是對這些投機活動的收入增加稅收。工薪階層往往從事體力勞動,同時,因為受教育年限短,相比高收入階層更早進入勞動力市場,工作年限也就更長,不應該讓他們也承擔退休制度改革的成本。一句話,法國工會和左派認為在退休改革這個問題上和國家征稅一樣,要“劫富濟貧”,要先動富人的利益,再動弱勢階層的利益。 雖然飽受爭議,但這一延長退休年齡的改革當年還是執行了下去。但今年法國總統大選之后,左翼的社會黨掌權,新總統剛上臺不久,退休制度改革又開始反復,重新成為了焦點。事實上,早在今年的總統選戰中,奧朗德就承諾上臺后要重新修訂2010年的退休制度改革。社會黨政府5月就宣布退休年齡將“部分重返60歲退休”,受益者將是那些18或19歲就開始工作,且交滿41年養老金的人,同時產假、病假和部分的失業期也將被記入這41年。 這一反復實則顯示了政府執政理念發生了變化,政策向處于社會底層的勞動階層傾斜,更多地照顧他們的利益。當然這一反復也并非沒有爭議,這一“部分返回”所增加的財政支出會不會給法國原本已經緊張的公共財政雪上加霜?更有人指出,其他歐洲國家的退休年齡達到65甚至67歲,法國的退休年齡必須進一步延后,否則公共財政將會入不敷出。而社會黨政府的回應則是將通過加大對于企業、富人階層的征稅,來補充法國的公共財政。 法國人對于這延后退休年齡的爭論還遠沒有停歇,普遍延長退休年齡,或是加大對富人和資本利得征稅,出于不同的立場對于同一問題得出不同的結論和解決之道也屬正常。隨著發達國家,甚至是一些發展中國家的老齡化情況的加劇,可能對富人征稅確實也未必能完全解決養老金入不敷出的問題,延長退休年齡或許是無法避免的選擇。但是在法國延長退休年齡這一問題上至少有兩點值得注意: 首先,延長退休年齡需要有其他社會制度的支持。退休制度是整個社會制度的一部分,脫離整體來談延長退休年齡要不得。若是沒有完善的醫療和勞工權益保障,若是沒有工作和生活之間有效的平衡,要求勞動者在步入老年后繼續工作,不論是在法國還是在其他國家,都是不會被接受的。只有在尊重和保障勞動者的利益,使其保持健康的身心狀態,不被工作奴役的基礎上,才能談延長退休年齡這一問題。 其次,退休制度改革應該照顧到弱勢群體的利益,不能一刀切。法國從普遍承擔到先向富人征稅解決資金問題,從普遍延長兩年再到“部分返回60歲”,這一反復正是以人性化的彈性政策來保障弱勢勞動者的利益。退休金作為公共財政所承擔的一部分,“劫富濟貧”仍然應該作為政策調整時優先考慮的準則之一。同時,底層勞動者從事體力勞動,開始工作的年齡早,步入老年之際可能已不適宜再進行體力勞動,自然在退休年齡上對他們有所照顧。將產假、病假和部分的失業期也計入工作年限也正是充分考慮社會弱勢群體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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