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四平市搗毀了一個制售偽劣啤酒的窩點。為延長保質期、提升口感,涉事企業竟在啤酒中加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工業甲醛和工業鹽酸,產出的上千噸啤酒已經銷往黑龍江、內蒙古、遼寧等地。(《人民日報》7月10日) 這個名為吉林雙遼鑫鑫飲品廠的非法企業,不僅敢于公然假冒青島啤酒和雪花啤酒之類的商標,還在啤酒中加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工業甲醛和工業鹽酸,這種駭人聽聞的做法,當屬莫此為甚了。 食品造假、下毒,已經令公眾“談食色變”了。但是,總得有辦法來療救才是。近年來,從法制普及和嚴厲打擊等層面,有關方面也是想了一些辦法的。但是,為什么如此重壓之下,吉林雙遼鑫鑫飲品廠還會“頂風作案”? 據雙遼市質監局稽查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3月23日的例行日常檢查中,就已發現鑫鑫飲品廠的原材料庫堆放有大量青島啤酒和雪花啤酒的周轉瓶;成品庫堆放的小麥王啤酒、純爽啤酒和冰純啤酒,用的都是青島啤酒和雪花啤酒的酒瓶。其中,純爽啤酒的標簽最下面有一行小字:“特別提醒:容器文字或圖案與產品無關”。面對為何要標注這行小字的追問,廠里的工作人員支支吾吾,并未作出正面解釋。這些疑點,都曾引起執法人員注意。 不過,疑點歸疑點,檢查的走馬觀花與造假下毒的游擊戰術仍在“同臺競技”。雙遼市質監局今年4月又兩次對鑫鑫飲品廠進行檢查,均未發現違禁品。據說,這兩次檢查中,執法人員都遭遇了企業方面的太極推擋。比如,工廠工作人員都以“倉庫保管員不在”、“車間打不開”等為由,逃過數劫。 一些制售有毒食品、飲品的商家,為什么敢頂風下毒手?不用談法制公平、道德底線之類的大道理了,我認為執法部門首先在履職盡責方面,就要接受拷問。比如在一些執法檢查中,被檢查對象隨便扯幾句謊,就可以躲過執法檢查;如果人家再用上一些賄賂之類的手段,是不是還可能出現助紂為虐之類的行為呢?法條畢竟要靠人去執行,如果執法者既缺少發現的眼力,又缺少碰硬的勇氣,那再多的執法檢查都很難嚇唬住造假下毒者。這也是為什么有毒食品、飲品總是更多地由媒體來發現和揭露,而不是來自執法部門的主動出擊的緣故。 食品、飲品造假者為什么敢屢屢頂風下毒手,恐怕首先還是要從執法部門的推諉、馬虎、眼花、手軟之類癥狀上找原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