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住建部始于2010年的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試點工作,目前在試點地區已經取得了一些明顯的成效。應該說,使用沉淀的公積金貸款建設保障房,是保障房建設融資方面一個很好的嘗試,一方面可以開辟公積金的投資渠道,另一方面也可以為保障房建設提供相對低成本的融資。
在看到使用公積金貸款建設保障房好處的同時,也須考慮這一方式可能引起的償還風險問題。一般測算認為,保障房建設的投資回報率只有3%左右。雖然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會低于一般商業貸款,但年利率也會在3%以上,這就意味著,保障房建設的收益用于支付公積金貸款的利息都會出現一定困難。在一些地方政府已經高負債的情況下,保障房項目能否及時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本息恐怕會成為一個問題,而公積金的正常運轉關系到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存亡,在資金的安全性是來不得半點含糊。因此,試點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的城市,有必要適度控制公積金貸款的規模,并確保保障房項目的償還本息能力。
此外,以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的公平性問題也值得關注,因為凡是在試點城市工作的居民都可能繳存公積金,但公積金貸款支持建設的保障房卻普遍只向擁有試點城市戶籍的人口開放。住房公積金制度本身是一種資金互助制度,其本意是希望每個就業人口繳存一分部公積金,集中起一筆資金,支持有困難的群眾以低成本貸款買房,所以其存款和貸款利率均低于商業銀行利率。如果讓一部分人繳存公積金并犧牲了正常的資金回報,卻不能平等地享受保障房建設帶來的福利,那么其公平性顯然要打一個問號。雖然目前部分城市的保障房分配已經向一部分非常住人口開放,但開放的程度顯然還不夠。因此,有必要將公平性很好地納入相關的政策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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