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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6 作者:李英鋒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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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干個體有多難?四川成都個體戶老王說道:“每一級部門都有權力增加個說法卡我們,合法的生意,卻得干非法的事情才能把錢掙到。” 筆者是一名基層工商監管人員,每天都和個體戶打交道。忍不住要結合工作實際就“個體戶審批難”問題說幾句心里話。 相關環節卡住個體戶的概率較高,并不意味著這些環節沒有存在的必要。 現實的問題是,這些門檻要么“攔阻”范圍過大,要么過高,設置不科學。根據環保部門的要求,凡是制造加工行業都需要辦理環保手續,筆者工作的單位轄區內有不少大笤帚加工戶、電氣焊修理戶,都是小本經營,卻也屬于制造加工行業,需要辦理環保手續,但辦手續就要花錢費力。由于審批門檻過多過高,就容易催生兩種現象:一者,個體戶得到了許可,但增加了負擔,或審批人員在許可過程中為權力尋租;二者,個體戶沒有得到許可,無證照經營,各部門就可以處罰,執法人員也可以為權力尋租。 一些監管部門往往注重前置審批,要這手續那手續,卻在發證發照后疏于事后的跟蹤監管,留下很多管理漏洞,縱容了個體戶的一些違法問題,造成了“審批難,管不住”的現象,廣為詬病。 筆者以為,監管部門應該進一步轉變工作思路,對個體戶少設一些事前的“紙門檻”,而要多進行事后的真監管,用監管來規范督促經營者長期達到某種法律要求,這樣既可以減輕個體戶的負擔,給個體戶提供更多方便,還可以提高監管質量,減少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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