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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5 作者:潘洪其(北京青年報評論員)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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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衛生部等14個中央部門陸續公布了2012年度預算,拉開了今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的大幕。與去年相比,今年各部委預算公開不僅統一了格式,而且內容更加細化,增加了部門職能介紹、預算涵蓋的具體部門,部門預算表增加到五張(新增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解釋說明也更加詳細。 預算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是公眾監督政府預算的重要抓手。2010年國務院首次推進部門預算公開,報送全國人大審議預算的98個中央部門中,有75個公開了部門預算,2011年公開部門預算的中央部門數量增加到92個,有90個中央部門公開了部門決算。今年估計公開預算的中央部門將多于去年。加之今年各部門預算公開統一了格式,內容更加細化、具體,表明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工作正在日趨規范,水平在不斷提高。 從三年來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可以看出,預算公開是否規范、全面,需要有一個完備的標準加以約束和引導。起初,中央各部門大多自行制定標準,要公開哪些內容,公開到什么程度,對預算增加或減少如何解釋說明,基本上都由各部門自己把握和決定,由此導致預算公開的形式混亂,內容單一。 去年國務院先后召開兩次常務會議,從涉及部門、工作進度等方面對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包括“三公”經費公開)做出規范。今年4月18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今年繼續重點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要求報送全國人大審查部門預算的國務院部門和單位,要公開財政部批復的全部預算表格并細化到款級科目,有關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農林水產事務、住房保障支出等要細化到項級科目。目前14個中央部門公開的預算,均符合上述要求,從一個方面體現了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對中央部門預算公開的規范作用。 經過三年的探索,現在應當考慮為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制定統一的“國家標準”,明確中央部門每年預算公開的時間、格式(即部門預算中必須公開哪些內容)、等級(在類、款、項、目四個預算等級中,哪些項目必須公開到哪個等級),并制定相應問責措施和罰則。這個標準可由國務院或全國人大主持制定,應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和效力,在一定時期保持穩定,并向社會公開。 如果預算公開有一個權威的“國標”,中央部門的預算公開就有了明確的規范和指針,既可以避免有關部門“找不著門道”,也可以避免不同部門“各跑各的道,各唱各的調”。 其次,職能部門可以按照統一標準,對各部門的預算公開工作進行科學評價,對不同部門的工作進行比較分析,并就未達標準及違法違規行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同時,專業機構、媒體和社會公眾可根據這個標準,對各部門的預算公開工作予以密切關注和嚴格監督。下一步,地方可以借鑒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國標”,制定地方政府及其部門預算公開的“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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