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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9 作者:管培利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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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國家工商總局在3月份下發的《2012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方案》中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食品經營者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在經營場所設立專區或專柜,并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設立專區或專柜,將一般食品和將要過保質期的食品區分開來,可以讓消費者更方便快捷、更明白地選購食品,值得鼓勵和提倡。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部分商家還是存在一些需要改正的問題。 近日就有媒體報道,有些超市雖然設立了“臨期食品”專柜,并標注了“特惠”字樣,但卻將一些臨近保質期但并無價格優惠的食品混進專柜內“撈金”。也就是說,臨期專柜上的部分食品雖然打著“臨期”、“優惠”的幌子,但卻僅僅符合了“臨期”而并無優惠,再加上大多數消費者并不會特意拿著這些“臨期食品”到其他正常食品柜臺去對照商品價格等信息,不知不覺中利益就受到了侵害。 這也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打折促銷食品,包括“臨期食品”專柜上的食品時要多留意,食品到底還有多長時間過保質期,優惠、特惠食品是否真正有折扣。對于商家,設立“臨期食品”專柜讓消費變得更加便捷、透明,本意也是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所以千萬不能跟消費者耍心眼、玩手段,打著“特惠”的幌子賺昧心錢。商家在“臨期食品”專柜上要把食品的相關信息都盡可能地標示清楚,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監管部門也要加強對掛羊頭賣狗肉行為的監督查處力度,讓法律法規落到實處,為消費者營造更加放心的消費環境。 商家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打折,既讓消費者得到了實惠又減少了自己的潛在損失,但要是商家把自己的誠信也打了折,那最終傷害的還是商家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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