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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 說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是因為它既是創新性研究和技術研發的主體,也是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既是創新風險的承擔者,也是創新受益的最大享用者。技術創新強調的是創新過程中科技的力量,是科學技術發明的價值實現,不是科技發明的本身。因此,技術創新不僅在于產生科研成果,還在于如何將科研成果轉化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生產力。而能夠將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這三個層次全部覆蓋的只有企業。只有企業具有把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實現產業化運作和市場開拓的先天優勢。從一定意義上說,工業化發展的歷程,就是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不斷凸顯的過程。 當前,我國企業面臨著更加復雜的環境和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世界產業格局也在經歷著重大深刻的調整。但從以往的經驗看,競爭壓力和產業整合一方面會給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帶來困難,另一方面苛刻的環境往往會迫使企業不斷轉型升級,增強創新能力,提升競爭能力,從而獲得更大發展。同樣從專利數據看,上世紀90年代,我國申請專利最多的企業是海爾、海信等家電行業的領頭企業,因為家電業是當時競爭最激烈的行業。現在,擁有專利最多的是華為、中興等通訊企業,原因是作為戰略新興產業之一,這個行業目前競爭最為激烈。由此可見,創新的動力一定是來自競爭壓力。從這個角度說,企業對創新應拿出更大的膽識和魄力,政策也應引導各種創新要素加快向企業流動。 事實上,我國的科研力量不斷加強,正加速產生一批突出的科技成果,但轉化能力相對薄弱。這就需要我們充分發揮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大規模地持續地轉化,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創新驅動的發展。同時,借助外部科研力量,與大學和科研院所合作解決發展中面臨的技術難題,就成為企業的最佳選擇。 以市場為導向是加速產學研結合、促進技術創新的關鍵。企業作為技術創新需求、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應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自主選擇合作伙伴,簽訂合作協議,協商利益分配,從而促進產學研各方在戰略層面上建立持續穩定的合作關系,促進技術創新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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