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把抑制食品價格過快上漲作為穩定物價的重點。今年2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同比上漲3.2%,較今年1月的4.5%有所回落,其主要原因就是食品價格漲幅趨緩所致。再往前追溯,此輪物價上漲從2010年下半年開始,CPI陸續破四、破五,至2011年7月達6.5%高位后逐步回落,其助漲主要因素和帶動回落的主要原因,也在于食品價格。2011年,我國CPI上漲5.4%,其中食品價格上漲高達11.83%。今年以來,雖然豬肉價格有所回落,但蔬菜、水果等價格依然居高不下。因此,要保持今年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抑制食品價格過快上漲非常重要。 民以食為天,老百姓對此有著直接感受。有調查顯示,2011年第二季度,有68.2%的人認為物價“高,難以接受”。其中,低收入群體因消費支出中,食品所占比重較大,影響最為明顯。從這個角度來說,抑制食品價格過快上漲有利于保障民生,保證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下降。 食品價格為何上漲較快?仔細分析,則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是成本推動下的農產品價值回歸。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加速,農村生產資料、勞動力和土地價格剛性上漲漸成常態,長期被低估的農產品正通過漲價回歸價值,進入趨勢性的上漲通道。這意味著農產品價格上漲將是長期趨勢,也需要我們在抑制食品價格過快上漲的同時充分尊重和保護農民的利益。 二是生產的盲目性導致價格異常波動。我國農業生產基礎比較脆弱,一定程度上還是靠天吃飯,加上農產品供應者對市場信息的捕捉存在一定程度的滯后性,由此帶來的供應變化容易引起價格的異常波動。 三是流通環節的影響。目前我國糧食、蔬菜等農產品生產逐步向優勢區域集中,山東、河北、河南三省蔬菜產量占全國產量近40%。多環節、長距離的農產品流通勢必增加成本,特別是自然災害多發,增加了運輸困難,推動了物價上漲。 因此,要抑制食品價格過快上漲,還須從以上環節入手,多管齊下,綜合施策。 首先要增加生產、保障供給。要堅決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千方百計確保農產品供應。要進一步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力度,增加對農民的生產補貼,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穩定和提高本地應季蔬菜自給水平。同時,應全面掌握、及時發布農產品生產情況和供求變化信息,積極引導生產和市場流向。 其次要搞活流通,降低成本。要對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進行扶持,開展產銷對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成本。繼續清理整頓公路收費、農貿市場收費、零售供應商收費等不合理收費行為,逐步實現鮮活農副產品從田間地頭到餐桌的零稅收、低收費。 此外,要加強監管,規范秩序。要加強對食品價格的監督檢查,查處發布虛假信息、操縱價格等違法行為,有效穩定社會預期。同時,繼續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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