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關系要從經濟總量導向轉向公共服務導向,其前提是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什么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后,中央地方財政關系沒有轉向公共服務導向,而是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非常大呢?一些經濟學家說中國30年經濟高速增長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推動,這個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之所以這樣,實際上是現行的財政體制、機制造成的。因為1994年分稅制改革只改了收入端,沒改支出端,地方政府支出本質上還是分灶吃飯,政府官員收入和當地公共服務水平都與當地經濟發展、與GDP緊密正相關。如果財政體制機制不轉變,就不可能從追求經濟總量、追求投資轉向公共服務。
關于收入分配方案的改革,我之前提出一個建議,就是通過資源價格的改革,來實現價、財、稅聯動改革。單純提高居民收入和職工工資,對企業來講,有利益關系,會有阻力。出路在于把它納入整個資源價格改革大的改革系統里,然后通過價、稅、財和收入分配聯動推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從稅率的設計來講,我國名義稅率在國際上是中等水平,但問題在于食品和藥品,就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的增值稅稅率比較高。國際經驗,對這些必需品,有些國家免增值稅,有些國家實行特殊的低稅率,這樣會明顯地降低人民日常生活當中食品、藥品的價格。我主張增值稅稅率要和調整中央和地方關系連帶考慮,可以考慮開征銷售稅,把銷售稅作為地方政府的收入,然后把增值稅稅率降下來。
要控制整個財政收入和稅收收入的增速。現在稅收占GDP比重,宏觀上來講并不能算很高,關鍵是它的增速很快。我們現在稅收征管并不完全按照稅法,而且稅法本身不嚴密,彈性很大。更起作用的是地方政府要求稅務機關完成一定的增收計劃指標。為了應對資金缺口,包括保障性住房那么大的資金缺口,需要完成增長百分之多少的稅收增長和財政收入增長,這是硬杠杠。真正起作用的規則是在指標上面,而且彈性也在這上面。在現有體制下,既然行政辦法導致高增長,那同樣可以用行政的辦法控制這種增速。當然關鍵是需要加大體制改革,把扭曲的體制轉過來。
(文章是作者在2月27日《消費主導——中國轉型大戰略》出版座談會上的發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