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經濟發展過度,或者金融偏離了為實體經濟服務的方向,都是需要全力糾正的,但同時卻不能滑入另一個極端。在金融抑制仍然很嚴重的情況下,金融不發展的代價也是我們承受不起的。去年下半年溫州企業頻頻遭遇資金鏈斷裂,中小企業一時陷入生存危機,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而今年元旦期間發生的河南安陽事件也深刻地警醒決策層,金融不發展的代價,可能遠不止阻滯經濟發展那么簡單。 也許有部分人會大聲駁斥說,美國的金融危機不正表明金融發展也存在不小的代價么,并且這個代價的影響面比不發展更大。而筆者認為,需要明確的是,金融不發展的代價是必然的,而金融發展的代價則是偶發的,只有在金融發展走錯了方向,才會帶來不必要的代價。本質上,金融發展的功能就是為實體經濟發展服務,分散各種可能的風險,因此,就整體來說,金融發展是利大于弊。至于發展方向錯了,則主要是監管和制度設計不到位造成的。 那么,金融不發展到底會帶來什么代價?首當其沖的是經濟發展受到限制。在我國過去30多年的改革開放進程中,民營經濟雖然不斷成長壯大,但因很少得到體制內金融部門的眷顧,在許多方面大受限制。特別是在發展規模和速度上,這種融資障礙意味著民營企業生存機會的減少。 其次,金融不發展的代價,還包括巨大的社會和政治成本。一個重要表現就是體制外循環資金的大量聚集,主要是民間借貸規模的相對膨脹,以及非法融資的大量孳生。要知道,在現有環境下,這些體制外的金融活動并沒有得到有效監管,并且主要參與者是并不具備足夠現代理財知識的普通人,他們對金融風險的敏感度通常都較低。一旦規模巨大的體制外金融活動出現資金流通不暢,大量的普通百姓和家庭將受到波及。由于國人仍然習慣于“單位社會”下的政府(企業)和個人關系的思維定式,仍然認為政府應該對所有事情托底,在這種復雜社會關系下,體制外金融活動風險就很有可能擴散為社會風險,乃至政治風險。 既然金融不發展的潛在代價如此巨大,被動應對肯定是不明智的,而如何主動改變金融不發展的現狀,則是對決策層的決心和能力的極大考驗。當前,我國制約金融發展的因素很多,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體制因素以及懶人心態。體制因素包括行政性壟斷、利益集團的牽絆等,而懶人心態則是相關決策部門以管好現在的一畝三分地為核心任務,而國際大環境和社會發展新需求所急切期待的高屋建瓴的金融大戰略和大謀劃則遲遲難以形成。從“十二五”規劃綱要到相關的落實文件,金融發展無一例外的表現為現有金融機構的改革、改制,提高已有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固然重要,但說實話,在既有的發展方式下,即使能夠將現有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擴大幾倍,恐怕也無法滿足實體經濟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因此,現在亟需推動金融的“增量”發展,以功能為導向,讓機構建設和市場建設兩個輪子都高速運轉起來。在市場建設方面,也要本著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宗旨,盡早構建起多層次的體系。 一言以蔽之,真正形成適應當前國民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能力。才是金融發展的根本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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