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國于2002年起實施“走出去”戰略以來,大批有實力的中國企業基于尋求市場、尋求資源、尋求先進技術和管理技能,在更廣闊的空間里配置和使用資源等多重目的,紛紛主動“走出去”,積極開展跨國經營,或直接在海外投資,設立子公司和研發機構,或購買東道國先進技術企業的股份,建立合資合作企業,既有效緩解了國內對于市場、資源、技術和資金的需求,也獲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促進了企業核心技術能力和全球品牌影響力的成長。 一系列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企業的海外拓展有了較大規模的成長。首先是企業對外投資規模增長迅速,2002年至2009年,我國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年均增長60%,截至2009年底,我國累計對外直接投資已超過2200億美元。與此同時,我國企業的跨國經營也基本形成了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格局。 然而,盡管整體的勢頭良好,但中國企業的跨國經營也絕非一路坦途。企業在跨國經營時所面臨的風險種類很多,但總的來說,對中國跨國經營企業威脅最大的主要還是政治風險、外匯風險、經營管理風險和文化風險。 其一是政治風險,指由于東道國政局或社會的不穩定而導致的突發性政治事件和政策的不連續性對企業跨國經營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傳統政治風險包括戰亂、財產征用沒收、外匯管制以及為政治目的服務的一些產品進出口限制等。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一些新的更為復雜而隱蔽的風險也不斷出現,主要有政府干預、綠色壁壘、碳排放稅、節能信用額度等。 其二是外匯風險,指由于外匯匯率變化而給跨國經營企業所帶來的不利影響。中國的匯率調整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進行調節,實施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盯住美元。此次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美元匯率與許多經濟體貨幣匯率波動較大,使得中國企業跨國經營時的外匯經營、交易、折算等風險也進一步加大。 其三是經營管理風險。在近年來一些中國企業兵敗海外市場的案例中,總可以看到企業面對危機時應對失當的表現,這揭示出我國企業在內部體制、治理結構、財務管理、人力資源、跨文化管理等環節所存在的一些問題。 其四是文化風險,是指企業在跨國經營過程中,由于不同文化背景所帶來的溝通障礙、管理風格差異、商務慣例與禁忌差異等諸多因素,而導致企業實際收益減少,甚至經營活動失敗的可能性。 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中國企業開展跨國經營迎來了新的機遇——危機導致許多境外企業市值大幅縮水,一些企業被迫申報破產或與其他廠家重組兼并,使得并購門檻不斷降低。許多國家對資本進入限制的放松在無形中增加了中國企業的并購機會,吉利并購沃爾沃便是金融危機后中國民營企業海外收購的典型案例。但機遇往往也伴隨著風險,筆者認為,為了更好地規避跨國經營中的風險,更好地抓住機遇,中國企業應當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一是增強風險意識,完善應對機制。在走出國門前,企業應通過各種途徑,準確了解和評估東道國的政治經濟形式,仔細研究東道國有關投資政策法規等軟環境,做到心中有數。并認真制定危機應對機制。 二是更加著眼于提高核心競爭力。面對國際市場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企業必須強化自主研發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擁有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專利,把核心競爭力的建立和培育作為自己經營發展的戰略。 三是更好地利用外匯風險策略。匯率波動給對外投資活動帶來風險的同時也帶來了機會,當本國貨幣走強時,本國生產的出口產品會缺少價格優勢,投入要素價格較低的國家則會更具價格優勢。因此,在資金往來調撥中,企業可以采用提前或拖后的方式,合理減少匯率波動損失,也可隨時調整以各種貨幣計值的資產比例。 四是產品研發、生產、銷售要適應東道國市場的人文環境及風俗習慣。企業要依照當地文化合理調整企業戰略,實施當地化經營和跨文化管理策略。 從政府的角度來看,也應當加大對跨國經營企業的支持力度,幫助其進一步增強風險應對能力。 首先,政府要積極推動國際多邊、雙邊或區域投資保護協定的簽訂,保障本國企業跨國投資安全。母國政府對于本國企業海外投資的法律和政策保護實際上是以兩國或多國政府實行雙邊、多邊保護協議為基礎的,這些協議的簽訂,將使本國對外投資保護工作納入國際保護體系。 其次,政府應充分利用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和境外投資保險機構,積極主導建立對外投資保險制度,向跨國投資者承保外匯凍結險、資產征用險、合同中止險,武裝沖突險和市民暴動險等,向對外投資者在國外可能遭遇到的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提供保證。 最后,政府應加大對跨國經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國企業的整體資本實力依然較弱,支持其從事跨國經營的絕大部分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目前,中國進出口銀行是為中國企業對外投資提供金融支持的主要來源,但其實力并不強,相比之下,西方國家進出口銀行的運營資金則多數來自由國家財政支持的低成本資金。在后金融危機時代,在各國各類資產縮水的背景下,我國政府應進一步加大對跨國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動國內商業銀行加入到支持對外投資企業的行列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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