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8月23日),民政部公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見稿)》,擬規定慈善組織及政府部門應在捐贈款物撥付后一個月內,向社會披露捐贈款物撥付和使用的詳細信息。民政部相關負責人稱,該指引是公益慈善領域第一個信息披露行業規則,今后還有望在《慈善法》中體現。 民政部數據顯示,2006年社會捐贈總額首次超過100億元,而2008年、2010年已兩度突破1000億元。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社會組織數量由2005年底的31萬個增加到44萬個,其中,基金會數量從975個增加到2168個。但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布的《2010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顯示,完全不披露和僅少量披露此類信息的慈善組織比例高達75%。 作為捐贈者,筆者最關心的問題莫過于我捐的錢物用哪去了。郭美美的幾條微博,引發了一場慈善風暴。“郭美美的事沒弄清楚,沒心情捐款”,這或許是許多人在郭美美事件之后的真實心態。在中紅會推出的捐贈信息發布平臺上,人們雖可“一窺”善款的來源和去向,但許多人非但沒有“解渴”,反而更加迷惑:為何個人捐款去向公開要設定數額“門檻”?捐款10萬以上才有權查詢相應的援建項目和善款使用情況,我捐9.9萬或一毛錢就沒權查詢?慈善機構豈能如此“嫌貧愛富”?與此同時,網曝某公司捐贈的1700萬的捐贈品被折價變賣,錢款去向不明。對此,我們不得不質問,慈善領域究竟還有多少令人不滿的亂象和腐敗?誰來為民眾愛心負責? 《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明確指出,要“推行慈善信息公開透明制度,完善捐贈款物使用的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但調查顯示,逾半數受訪公眾會經常捐款捐物,但近九成受訪者表示從未收到過慈善機構的信息反饋。與此同時,昆明紅字會原常務副會長阮姮用公款購物、玩樂、買內褲,上海紅會吃“萬元大餐”,溫州紅會一出納挪用126萬余元公款“玩”,屢見報端的違規事件讓人心憂,尤其是郭美美煽動下翅膀讓中紅會陷入空前的信用危機,不但公眾的捐款大幅減少,還讓庫存血液“雪上加霜”,這應引起全社會的警醒。捐款情況的公開是公益組織透明化運行的重要一環,除此之外,捐贈反饋也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只有信息充分公開,才能重拾慈善公信力,維護公眾對慈善的信任與信心。 慈善信息,限時披露善款善物的用途,使捐贈制度系統化、法制化,既是對捐贈行為的肯定與保障,更讓我們看到了慈善透明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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