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公布新增房屋限購城市的5項建議標準,對象包括房價同比增幅較高,新建商品房成交量增幅較高的城市,符合2條以上標準的城市,建議列入名單。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表示,住建部公布的是建議標準,限購最終是由地方政府來實施的,住建部不直接圈定限購城市的名單。(《新京報》8月18日) 對于標準的執行情況,社會上表現出了不樂觀的估計。有業內人士表示,地方都不愿被限購,比如之前住建部約談30個城市,僅10個城市約談成功;也有專家認為,二三線城市限購沒必要,限購名單出臺不太容易。 地方政府不愿執行限購政策是很好理解的,限購打擊的是住房銷售,而很多地方都指望以賣房子來提高財政收入,提高GDP。之前,媒體不少報道都已表明,限購政策遭到地方政府不同方式的抵制。抵制限購政策,反映了這些地方政府的執政理念存在誤區。不擇手段來提高自己收入,這是典型的商人思維,甚至是無良商人的思維。限購抑制的是投機性需求,剛性需求并不會受到影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表示,房價不是中國住房建設第一位的任務,第一位任務其實是住房建設目前仍處于絕對短缺狀態。這一觀點恰好說明了限購的必要性,如果說,我們的住房數量真的滿足不了需求,那過度投機正好加劇了這一供需矛盾,大量的住房被囤積,進一步減少了面對自住需求的住房市場供應量,把價格炒得越來越高,住房需求更難被滿足。而且,投機很大程度上讓住房不再是用來住,而是成為炒家玩物,造成大量資源浪費。投機和投資大量使用銀行貸款,不但加大銀行的風險,也擠壓其他方面的資金需求,影響實體經濟的發展…… 住房領域的投機到底嚴重到了什么程度,對此存在很大爭論。那些反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人,總是想方設法證明住房投機程度不深,堅持說是供不應求導致房價不斷上漲。所以,關于住房空置率、住房投機的比例,一直是各執一詞,沒有最終說法。事實上,限購政策對這些問題給出了答案。目前已執行了限購的城市,住房成交量銳減:北京限購半年,住宅成交量減五成;南京限購首月,住宅成交量減五成;杭州限購,二手房成交量同比跌八成……限購令充分顯現了投機購房需求量有多大。 在這樣的前提下,抑不抑制投機性買房,成了對地方政府發展觀的考驗,成了一塊試金石。哪個地方都需要發展,但發展應是健康、協調的發展,是可持續的發展。為了一時的高速度和財政需要,犧牲發展質量,不顧后果,是不負責任的表現。企業可能是只顧自己謀利的企業,但政府必須確保是人民的政府。當下,很多企業為了自己的利潤,不顧他人死活,污染環境、違規生產、制假賣假,丑聞不斷。這種責任感和良知的缺失,在房地產企業身上也不能“幸免”。所以,更希望政府站在百姓的立場,替老百姓權益著想。如果政府也和公司一樣,只看到經濟利益,正當性就大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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