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近年來央企在突發事故中的表現,央企的應對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那就是:能瞞就瞞,能不向公眾公開就不公開,在回應公眾的質疑時,主動承認錯誤的少,辯解的多。 7·23甬溫線特大動車追尾事故5天后,一家央企——鐵路信號系統老大中國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才浮出水面。與多家關聯信號上市公司在事件發生后急著發澄清公告相比,這個“當事者”似乎并不著急。 直到7月28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第一次工作會議對事故做出初步定性:事故原因是由于鐵路沿線通信系統設計存在嚴重缺陷導致。公眾才首次聽到了這個“當事者”的聲音。 上述央企旗下的全資子公司北京全路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28日在網站上刊發了一封“道歉信”。雖叫道歉信,但其通篇絲毫未提是由于自己的設計失誤導致了問題發生,三段文字讀下來,更像是一個局外人或者官方在表達著對事件的態度。這樣的表態與央企倡導的“負責任”的形象相差太遠。 不過回顧近年來央企在突發事故中的表現,也并不奇怪。每逢突發事件,央企的應對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那就是:能瞞就瞞,能不向公眾公開就不公開,在回應公眾的質疑時,主動承認錯誤的少,辯解的多。 例如,當媒體爆出一些央企被涉“重大污染”等負面事件后,這些央企第一時間并不是道歉、發布事故調查報告,而是先撇清責任,弱化事故影響,甚至召開表彰會美化自己。至于事后是否追責,是否賠償,是否建立了相關機制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則不了了之。也因此,類似的負面事件才會接連出現。 中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說到底是要為全民(股東)謀福祉,但在一次次的事件中,公眾看到的都是央企滯后反應,以及應對緊急事件中的“對上不對下”。 如果說眾多高鐵關聯上市公司急著澄清,是向其投資者和股東負責,央企是不是也更應對全民股東負責呢?在7·23追尾事故中,信號系統問題從一開始就是天然的懷疑對象,但在事故5天后,公眾才等到“當事者”誠意欠佳的道歉。 在諸多事件中,法律規范不健全、不清晰固然是原因之一,但目前央企的監管機制過分注重經濟效益和資產保值增值的導向無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監管者在看到經濟數據的時候是否也看到了超速增所帶來的隱患?并對企業提出了約束性的指標? 在鐵路客車的急速奔馳中,出現了問題,我們的監管者有沒有責令相關企業反思并對公眾說明?如果央企的經濟增長建立在黑色污染甚至是人民生產財產的代價之上,這樣的“保值增值”如何對全民股東交代? 作為全民資產所有的代理人和監管者,國資委有理由對央企不負責任的行為做出譴責,并對其做出嚴格的監管規范,盡到一個真正監管者的本分。 在一本名叫《央企真相》的書中,來自央企的作者將央企的滯后反應歸結為央企多年來的體制原因。在事件發生后,央企總是認為,只要做事情就好,而要少說話,即多做少說。殊不知,作為全民所有的央企,在事件發生后,不對公眾(股東)公開本身就是最大的失責,如果連此最基本的責任都盡不到,也奉勸這些央企今后少用“保證國內××供應”這樣的噱頭來空談社會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