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保障房建設進程普遍滯后是建設資金供給不足、建筑企業積極性不高、監管不到位等諸多因素共同作用使然,而這些問題并不會因住建部強制要求全面開工而消弭。 保障房建設進度受到主管部門的高度關注。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各地要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信息,11月末以前必須全面開工。 我國實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來,保障房建設一直處于“短腿”狀態,因此穩定樓市的功能長期缺位。在樓市打擊投機漸入深水區的關鍵時期,保障房建設的確需要快馬加鞭跟進,這也正是住建部屢次下令督促的初衷所在。但需要提及的是,在制約保障房建設的瓶頸因素無法因為強令而被解決,在瓶頸沒有實質性突破之前,監管部門僅僅強調開工時間恐難收到成效。 根據住建部公布的數據,2011年我國保障房建設計劃規模為1000萬套。但截至5月底,全國實際開工率為32%。以此觀之,在住建部“11月末以前必須全面開工”的指令下,未來數月各地將迎來保障房大規模集中建設的熱潮。但是,我們卻很難樂觀地預計大規模保障房隨后就能真正走入市場。畢竟“開工”與保質、保量、保時地“竣工”是兩個概念,兩者之間的時滯會有多長,完全可以被地方政府、開發企業操控,外界則根本就是不得而知。一個典型的例證是,此前就有開發商為規避囤地禁令,在閑置地塊上圍個擋、挖個坑、擺幾臺打樁機、舉辦奠基儀式,就可以說已經動工了。由于現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項目動工標準,如此伎倆難免被急于“復命”的地方政府所效仿。若果真如此,那么住建部的“緊箍咒”難免落空。 事實上,各地保障房建設進程普遍滯后是建設資金供給不足、建筑企業積極性不高、監管不到位等諸多因素共同作用使然,如若這些瓶頸沒有得到破解,那么保障房入市也將難以有實質性的提速。 據測算,1000萬套保障房的完工,所需費用大概約達1.3萬億元,其中近三分之一的資金將由各級政府通過多渠道籌集。眾所周知,在當前財稅體系下,地方政府的事權與財權不相匹配,各地財政頻頻吃緊。當初為爭取保障房的中央撥款,一些地方踴躍地上報開工規模,而在項目資金爭取回來后地方配套資金卻遲遲難以到位。目前,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用于保障房建設,由于今年以來土地出讓市場低迷,這部分收益資金對資金缺口而言也可謂杯水車薪。審計署在對19個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時就曾發現,這些省市不僅在資金投入上欠賬超過百億,套取挪用資金高達2.1億。 與此同時,由于保障房與生俱來的利潤率較低特征,導致難以受到開發商青睞。雖然在拿地時必須配建保障房等硬性規定下,開發商不得不承擔起保障房承建責任,但實施質量卻不容樂觀。近日,青海投資8億的保障房“康川新城”甫一竣工就被列入“問題房”之列,部分樓層被要求拆除重建。雖然承建方是六家擁有特級、一級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但卻在保障房質量監管弱化的環境下低質量完工,給社會資源帶來極大的浪費,更是對保障受益對象的不尊重。 可見,如果主管部門過于強調保障房建設的規模和速度,而忽略了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工程質量責任人不落實等實質性工作,那么最終就有可能面臨“欲速不達”的窘境。恰因此,主管部門應對保障房建設要求重新布局,對諸如中央與地方資金擔負比例、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房的優惠政策設計、工程建設進度與質量監管模式、保障房退出機制等做出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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