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外都知道本杰明·富蘭克林,因為百元美鈔票面上那位長著睿智的大腦門的老先生實在太有人緣了。他在200多年前還說過一句流芳百世的話——只有死亡和納稅是不可避免的。老外都知道交稅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痛苦,但他們的納稅意識似乎比中國人要“高”出那么幾點。這是為什么呢?答案是稅制和征稅方式不同。 在西方多個國家,員工每個月領工資時,或按照適用的稅率先交稅,或按去年交稅金額的一定比例交稅,到年底再拿著一堆票據和稅單經過一系列復雜計算之后,確定本年度最終是需要補稅還是可以退稅。由于交稅的時候并沒有太多的扣除數,因此年底退稅的占大多數,這種個稅的征收方式讓一些國家的個稅申報率高達98%以上,并不是因為那些居民有很強的納稅意識,都愿意交稅,而是因為每個月稅繳多了,如果年底不申報就拿不到國家的退稅款。對于納稅人來說,向國家要錢的積極性當然比交稅的積極性來得高,這就很容易理解了。這是在國外,那么老外到中國來與中國居民在繳納個稅時有什么差異呢?用個故事來說明。 美國人E和他的中國朋友H在華投資了一家貿易公司E&H,股權各50%,公司由二人共同管理。E到中國第一年的4月份,收到了一個巨大的信封,里面是各種單據請H幫忙找個稅務師計算年度個稅。這件事后來成為我們談中國和其他國家稅制差異時經常性的談資。 隨著時間的推移,E了解到他的收入中有哪些需要在中國交稅,哪些是可以免稅的。比如中國居民工資薪金的免征額是2000元,而E的免征額是4800元。春節時有些外地朋友回老家過節舍不得買全價機票,用扣稅后的工資買一張車票。而E在境內、外的出差補貼和探親費(一年兩次)都是免稅的,用合法票據實報實銷。中國員工及其家人學習外語的培訓費要用稅后的收入去支付,而E參加合法的培訓機構的語言培訓費、子女在中國就讀的教育費都是免稅的(無論小學還是大學),只要憑發票就能來報銷。還有諸如管家費(房屋維護費)、房屋、汽車變賣損失補貼、服務期滿回國安家補貼、提前退職工資、境外社會保險費等統統都是免稅的。 在CPI持續走高后,E&H為維持員工隊伍穩定,保證員工的生活質量,在扣繳了社保之余,還為員工購買了商業性養老保險和其他人身保險,但財務部在計算個稅時需要將中國籍員工的這部分商業保險金與其他工資收入合并繳納個稅,而E的個人人身保險是免個稅的。在E的免稅清單中還有最親民的一條: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也是免稅的。而針對中國員工工資規定免稅的是那些已不見蹤影的副食品補貼、獨生子女費,其他諸如中秋節發一盒月餅都要折現之后交稅,至于搬家、洗衣服都是你自己的事。四大日化巨頭露出一絲漲價的消息,超市里的洗衣粉都搶完了,可見不免稅,衣服也是肯定要洗的。 年底財報出來一看,公司稅后盈利100萬,H按照股息紅利20%的稅率繳納了個稅然后取得了40萬分紅。E到手是50萬,這是因為中國稅法明文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稅。他的分紅是免稅的。H算了一筆賬,他們兩個股東的工資、股份比例都是一樣的,同樣辛苦了一年,但H到手的年稅后收入只有E的2/3還不到。E在中國的幸福指數極高,他的吃穿住行中,有相當比例的開支可以用發票實報實銷,個人的股息分紅也是免稅的。就個稅負擔而言,他工資的含金量要比絕大多數中國員工工資含金量高得多,難怪他愿意定居中國不肯回國了。 中國個稅法規對于國人是分類稅制,而對于老外采用的類似于綜合稅制,因此老外的一些個人生活開支幾乎都可以稅前列支。筆者以為,不患寡而患不均,在外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基本取消的今天,是否可以讓我國居民享受一下老外的超國民待遇,在個稅改革時讓這種待遇變成普惠制的陽光,照耀在所有中國人的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