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息稱,“十二五”期間,北京、重慶、上海、天津、湖北和廣東等六省市將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但是,由于碳強度減排指標目前無法分解到各個省區,因此未來建立全國性碳交易市場工作尚未形成明確時間表。
碳交易,通俗點說,就是二氧化碳減排量的公開買賣,它是根據《京都議定書》的CDM機制即清潔發展機制發展起來的。發達國家可以通過向發展中國家購買二氧化碳減排指標,也就是資助其減排項目,從而來抵消自身需要承擔的減排額度。
在全球,碳交易已經有近10年時間,但目前,全球和中國的CDM市場都面臨著不小的困境。一位專家指出,由于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的影響,加上哥本哈根會議沒有達成有約束力的文件,發達國家未來的減排義務存在很大不確定性,這讓中國CDM發展面臨很大困境。首先是,價格在持續下跌,目前CDM一級市場的價格已經從金融危機前的最高20多歐元跌到13歐元以下。廣州環境資源交易所總裁李正希認為,“金融危機重創全球經濟,歐洲多國現在又面臨前所未有的債務危機,在這樣的背景下,碳交易暴露出它脆弱的一面,不僅價格上不去,甚至整個市場也難以持續。
”事實也正是如此,由于CDM項目從啟動開發到產生收益周期很長,到目前近80%的注冊項目、90%以上的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項目還沒有產生收益,其他還沒有被批準的在開發或潛在的CDM項目距離收益則更遠。
CDM市場遭遇寒流,國內的自愿減排市場(VER)卻開始萌動,北京、天津、上海等幾家國內環境產權交易平臺已先后推出了自愿減排業務。國內可能會產生一個小的自愿減排市場,但是關鍵要把購買方培育起來,這才可能讓自愿減排得到持續。目前難點在于自愿減排主要是靠道德約束,并且自愿減排不是每個人每個企業都有能力參與的。
此外,碳交易市場的形成需要兩個基礎。必須有比較清晰、完整的碳足跡的數據庫,同時要有碳核算準則,這需要國家權威機構出面組織完成。所謂碳足跡數據庫,就是要對各種工業產品以及其他產品設定一定的二氧化碳排放標準,相當于碳經濟時代的度量衡,所以這要求具備統一性和權威性。而碳核算準則就相當于碳經濟時代的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準則可以核定收入多少錢、固定資產折舊是多少,最后核定出企業利潤等指標,那么碳核算準則就是這么一整套的公式,能夠算出一個產品最終應該給它附上多少碳排放量。
有了這兩個基礎,圍繞在這個行業的很多商機都會出現,碳審計、市場咨詢、信息披露等等,將逐漸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但從目前來看,兩個基礎的構建還需要很長時間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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