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第十三屆主板發審委成立大會在京舉行。在25名新一屆主板發審委委員的組成中,續聘13名,更換12名,更換人數約占新一屆發審委委員人數的一半。
本屆主板發審委的換屆頗為引人關注。自2009年6月啟動新股市場化定價發行改革以來,新股發行環節所暴露出的問題越來越多,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與發審委把關不嚴有關。尤其是最近一個時期引起市場高度關注的紅棗、撲克等“另類公司”上市,讓人對發審委的把關能力產生質疑。所以,面對本次主板發審委的換屆,投資者還是希望能夠換出一番新希望,希望發審委盡可能地少給股市輸送一些“地雷公司”與“垃圾公司”。
可是,發審委換屆,真的能給IPO帶來新的希望嗎?我看很難。
首先,新一屆發審委的工作方向取決于證監會如何評價發審委之前的工作成果。如果對發審委過去的工作充分肯定,那么新一屆發審委只需要按部就班就可以了。只有在過去的工作被糾偏的情況下,新一屆發審委才會改變過去的一些做法。而從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在第十三屆主板發審委成立大會上的表態來看,證監會領導對發審委以前的工作是基本肯定的。尚福林表示,我國已經建立了基本適應國情的發行監管制度,自2009年以來進行的兩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也基本達到預期效果。由此判斷,新一屆發審委改弦更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其次,發審委的工作方式不會有太大的改變,這也決定了發審委很難真正起到為中國股市把關的作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是發審委的工作大綱,這就決定了發審委的工作是以看材料、“聽故事”為主。誰的材料寫得天衣無縫,誰的故事講得更精彩,誰就能通過發審委的審核關。至于發行人實際情況如何,發審委并不知情。如果這樣的工作方法不變,發審委又如何能替中國股市把好“入口關”呢?
其三,發審委是一個權力部門,企業能否上市,生殺大權就掌握在發審委委員的手上,但這個權力部門幾乎不承擔法律責任。發審委委員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無非就是談話提醒、批評、解聘等處理,只有涉嫌犯罪的,才會被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因此,即便發審委將一家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弄上市了,只要發審委委員沒有涉嫌犯罪,他們就仍然不需要為此承擔責任。在這樣的情形下,發審委委員又何來責任心呢?而沒有了責任心,為中國股市把關也就成了空談。
所以,盡管發審委換屆了,但投資者要看到IPO的新希望很難,投資者還得“自力更生”,靠自己睜大眼睛來發現問題,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