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擁有特級、一級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共同承建總投資8億元的青海最大拆遷移民安置工程——康川新城。這一保障性住房工程未畢,六家大企業都蓋出了“問題房”,21棟樓被檢出質量問題。其中江蘇一建有3棟樓存在混凝土構建強度偏低等嚴重質量問題,部分樓層被要求拆除重建。(《新京報》5月24日) 康川新城作為青海最大保障房工程,限定銷售給西寧市甘河灘工業園5371戶征地農民,154棟住宅樓房,一次性集中安置22600人,其規模不可謂不大;而那些參與該項目建設的企業,來頭也不不小——業內知名優質企業,從130多家投標企業中千挑萬選,“優中選優”,才“脫穎而出”。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連甘河工業園區管委會一位官員都“沒想到最后六家企業都蓋出了‘問題房’”。這再一次證明:口碑好未必質量就好,名氣大未必就沒問題。 優質企業為何也不靠譜?除了老生常談的建筑企業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及監理企業和政府監管部門把關不嚴之外,從報道來看,還有一個“搶工期”的問題不容忽視——青海有3個月寒冬不能施工,由于量大期緊,一些沒手藝、沒經驗的人也被招了進來,所有施工單位的思路都是先封頂再進行修整,發現蜂窩、麻面、露筋等施工通病后,沒有及時處理。在“搶工期”的思維主導之下,不按正常的建筑規律和工序蓋房,保障房蓋成“問題房”也就不足為奇了。違背客觀規律辦事,不合理地趕工期,勢必要受到客觀規律的懲罰。 因此,對于保障房屢陷“質量門”,應像專家所言,完善保障房監管體系,從立法上明確住房質量標準,強化責任追究制度。不僅需要政府質監部門參與,也需要政府組織專家組和民眾代表全程參與監督,還必須防止為搶工期而突擊建設,更要禁止搞“狂飆突進”式的建設。“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要讓每一個保障房項目穩步推進,必須合理設計工期,適當控制建筑速度。而在保障房建設評估方面,要重規模,更要重品質;不僅要看指標完成情況,還查查蓋出了多少“問題房”。有識之士曾指出,保障房大規模建設時期已經開始,如果頻頻存在質量隱患,將會形成為數眾多的“垃圾工程”,造成嚴重浪費不說,還會遺留諸多歷史問題。 因為保障房作為限價房,其利潤空間壓得很低,建筑企業沒有多大利潤,只得壓縮建設成本,有時甚至偷工減料,搶工期節省人力開支,也是其降低成本的方式之一——利益的最大化導致質量最低化。而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在保障房指標壓力之下,不得不“大提速”(比如,青海省住建廳一位官員就稱,今年青海要完成17.62萬套保障房的建設目標,規模前所未有,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很大),往往會忽視建筑企業的盲目趕工期,有的甚至重效率輕效果,將保障房建設速度視為值得夸耀的業績。 不是有“奮力趕工期,提前完成××保障房項目”的宣傳嗎?“蘿卜快了不洗泥”,保障房蓋成“豆腐渣”就在所難免,“民心工程”演變為“鬧心工程”,會大大損害政府公信力。 “搶了進度,毀了建筑”。青海最大保障房工程——康川新城是其一,近年來,媒體報道的這類例子還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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