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9日是首個“中國旅游日”,全國各地旅游業紛紛以各種優惠措施推動“全民旅游”。不過,旅行社和景區景點掀起的優惠打折活動,似乎并未引起消費者更大關注,而面對近幾年旅游業種種亂象,消費者更為謹慎,擔心讓利背后的服務會不會也大打折扣?(中新網5月19日) 首次設立“中國旅游日”,對于旅游業的推動作用顯然不容低估,各景區及旅行社的超常熱情也在情理之中。值此“旅游日”之際,仍需特別強調游客的權利問題。首個“旅游日”更應是“旅游權利日”。 與景區、旅行社消費打折相比,游客可能更關心走在路上,如何能游得開心、順心、省心?這些年來,盡管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每每公布監督電話、曝光典型案件、嚴厲查處不當行為,但游客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并未有根本性好轉,甚至有變本加厲的趨勢。 旅游業亂象大抵包括,導游、旅行社從購物商店抽取高額傭金,如此前央視曝光的杭州“龍井問茶”游,導游抽取的傭金竟是購物價格的一半。此外,還有山水景觀游變成拜神、購物游;游客遭遇人身侵害,被導游辱罵、毆打,等等。這些事件可能因為媒體的曝光而得到妥善處理,但不可避免地也會影響到社會公眾對于中國旅游業現狀的評價。 旅游本身是一件怡神養性的“平生快事”,在這個過程中,景區、旅行社乃至商家適當刺激一下游客的消費,也無可厚非。但與一時的獲利,甚至不當得利比起來,旅游產業的規范更為重要。游客的權利越是受到尊重和保護,則旅游業的“盤子”就越能做大,獲利就越是豐厚,反之亦然。 眼下,各地旅游市場的管理、規范和監督,依然有賴于地方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強力介入。一方面,行政強力固然可以推動或者制止一些事情;另一方面,卻也存在職責不清、管辦混淆的問題,因為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同樣負有推動地方旅游業發展的職能,二者不免時有沖突。更何況,有些地方旅游行政管理和景區經營并沒有徹底分開,游客的權利很多時候其實很難得到切實保護。 除了行政引導,也應更加強化行業協會對旅游相關產業的規范管理,行業協會不能成為旅游從業企業的俱樂部,更不能成為一個可有可無的擺設。應該通過市場的監管,以匡正旅游業早已存在的“潛規則”、“灰色行規”,營造一個健康有序,能夠真正尊重游客權利的旅游環境,以強化游客及行業從業者的信心。 目前中國國內旅游市場正在形成全球最大的國內旅游市場,中國到2015年將發展到入境過夜游客接近1億人次,國內旅游人數33億人次,屆時應該是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國”。而此前,美國波士頓咨詢公司在其最新研究報告中也指出,占中國旅游業主要份額的國內游每年將會增長16%,到2020年,市值將增至3.9萬億元。首個“中國旅游日”的設立,可謂一個關鍵性節點。向何處走,全在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乃至大量的景區、旅行社、商家等如何去做。一句話,“中國旅游日”不能僅僅是把人忽悠出來就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