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有毒”事件中的當事公司江蘇聯建科技公司負責人首次與中毒員工座談,回應員工們的要求,其稱不再與中毒員工續簽合同,但承諾員工離職后,一旦病情復發可找公司解決。 一個蘋果掉在牛頓頭上,引出了著名的萬有引力定律,但當大洋彼岸的“中毒蘋果”砸到國內供應商時,砸出的卻是冰冷而堅硬的現實。雖然當事公司已經為中毒員工進行了診治,并且改善了工作條件,但是當合同被拒絕續簽時,同樣使我們感受到些許涼意。 這是一次因為蘋果引發的職業病案例。到現在為止,“蘋果供應商”依舊是奪人眼球的噱頭,但誰都知道,除了環境保護上的株連責任,這次因為在不安全環境中工作引發的員工中毒事件,主要還是國內企業在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上的責任心缺失。當然,因為此次中毒事件跟“蘋果”沾染上了關系,當事企業是蘋果公司的供應商,最終借助“蘋果”的名氣,而獲得了廣泛的關注,同時,中毒的員工也在社會的廣泛關注下,較好地獲得了治療和賠償,工作環境也有了改善,可是,這得益于“蘋果”的幸運,到底是幸還是不幸?要知道,撇去“蘋果”的噱頭,在職業病防治上,在員工工作環境的健康安全上,有多少國內企業的做法仍然是觸目驚心,難以令人滿意?而即便如“蘋果供應商”般出名,員工也同樣面臨著公司不再續簽合同等困境。 員工所關心的三個方面中最關鍵的恐怕是今后的治療問題了。雖然聯建科技公司說,將按照法律規定,員工離職后,一旦病情復發,公司將會負責。但這樣的回復顯然不能讓員工們徹底放松。本來,受到毒害的員工更應該得到一份保障和照顧,這也本應是企業的倫理責任所在,但現在不能續簽的合同卻困擾著員工,正如有員工所擔憂的,“一旦總公司撤資,聯建科技將不復存在,那么今后發生的治療費用又怎能保障?”盡管《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盡管同時還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但顯然,一旦職工離職之后,再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必然面臨較大的困難和成本,而這些規定從紙面到現實,也仍有一段距離,“開胸驗肺”困境即是最好的注腳。 一個“蘋果”砸出了現實的冰冷。這里既有企業倫理責任的缺失,也有相關法律法規的不盡完善和軟弱無力,以及“一個人的戰斗”背后工會組織等的缺席。有關部門當跳出“蘋果”的范圍來認真審視職業病防治的不完善之處,消除員工維權的困惑與坎坷,切實保障他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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