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更科學均衡的財稅政策為普通群眾創造財富條件,更陽光完善的社保體系為群眾托底,群眾的抗通脹能力才能真正提高,群眾的滿意度才能保持在高水平。說到底,陽光的公共政策,是驅逐通脹之于群眾生活陰影的唯一保證。 國家統計局日前公布1月國民經濟主要數據,最為民眾關注的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4.9%。盡管低于此前“破五”的普遍預期,但是物價居高不下再次被統計數據佐證。尤為重要的一點是,1月份的CPI是在物價指數構成權重調整后得出的結論。根據推算,此前權重最大的“食品類”由33.2%下調了2.21個百分點降至31.0%,“居住類”權重則上調至17.4%左右。這意味著,同比數據還不能完整反映物價特別是食品類價格的上漲幅度。不過,4.9%的漲幅,與民眾的生活感受在方向上是一致的。 CPI的意義在于對宏觀經濟政策的選擇、調整和節奏把握上具有重要的指標作用。4.9%的增幅意味著,治理通脹這一今年的首要政策目標將不會搖擺,意味著對于流動性趨于嚴厲的政策傾向將會堅持下去。這其中,既包括加息、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加強窗口指導等一系列“緊貨幣”工具手段在可看得見的時間內還會反復使用,也意味著必要時候用行政手段對特殊商品實行限價措施。特別是,隨著“居住類”商品在CPI構成中權重的上升,樓市調控的范圍已無縮小可能。否則,一旦自住房或租房價格上升過快,CPI將更加高企。 從根本意義上說,CPI不僅是政策轉化的依據,更應是如何合理安排民生、提高民眾福祉的標桿。從CPI居高不下的推動因素分析,這一輪價格總體水平上漲與過去最大的不同是,既不僅僅是因為熱錢涌動,也不僅僅是因為貨幣過量發行,還新增了成本推動這一因素,這其中既包括原材料價格上漲,也包括人力成本上漲——今年新春后的用工荒即可驗證。 復雜的推動因素導致通脹已非預期,而是對民生形成了現實挑戰,與此同時對政府“管理通脹”也形成挑戰。如何解決這一棘手難題?溫總理在就政府工作報告和“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征求基層群眾代表意見時,已經提出應對:“群眾滿意不滿意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標準”。 讓群眾滿意,就是對民生做出更合理的安排。就應對通脹的有效性而言,在上游大宗商品定價無法操之我手、行政性限價手段效果有限的情況下,政策資源不應僅僅在死守設定的CPI底線上集中,更應該在提高群眾的抗通脹能力方面集中。這意味著,除了貨幣政策的積極調整,還需要財政政策、社會保障政策的進一步跟進。“家中有糧,心中不慌”,唯有更科學均衡的財稅政策為普通群眾創造財富條件,更陽光完善的社保體系為群眾托底,群眾的抗通脹能力才能真正提高,群眾的滿意度才能保持在高水平。說到底,陽光的公共政策,是驅逐通脹之于群眾生活陰影的唯一保證。從這個意義上說,CPI高企是催動政府體制由管理型向公共型、民生型轉變的又一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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