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許多地方又鬧起了“用工荒”。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不僅沿海地區招工難,連歷來大量輸出勞動力的中西部省份,也加入了“鬧荒”行列,千方百計挽留外出務工的家鄉人。有人說,這是勞動市場新動向。 說新也不新。這幾年,年年都鬧“用工荒”,只是區域、行業、程度不同而已。今年的用工新動向,固然有中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加快的原因。但考量“用工荒”,還需從更多視角切入。 譬如,與“用工荒”同時存在的“討薪難”。許多農民工辛苦一年卻遭遇無理欠薪,討要不成反而受辱甚至受傷。譬如,面臨金融危機、經濟發展遲緩,一些企業“無情操作”,盲目裁員,大量農民工被迫返鄉,幾乎斷了生計。譬如,時見媒體披露有的工廠勞動環境惡劣、職工工傷后果自負,職業病求告無門…… 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有誰想到過“用工荒”?想到過有朝一日也會“有求于”農民工?更重要的是,當“用工荒”緩解之后,那一幕會不會重演?會不會“惡性循環”? 毋庸諱言,“用工荒”對農民工來說是個好消息:“身價”行情看漲,就業選擇更多;對勞動管理部門和用工者,則是調整政策、改進工作的契機。“用工荒”的背后,有許多平時就應該認真解決的問題。 譬如,年終清欠碩果累累,深想一想卻令人沉重。討薪不是“秋收”,本不該集中收獲。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及時足額發放工資,而農民工卻非要到年終才能結算,是用人單位無視法律,還是有關部門執法不嚴?從實踐看,討薪之難難在農民工的弱勢,但對于有權力的機構、有能力的企業而言,清欠并不難,否則,何以有年終清欠的累累碩果?既如此,為什么總要到年底才“集中行動”,才“重拳出擊”,才“不得不給付”?平時就及時清欠,就不準拖欠,何勞年底興師動眾?如果有人拿清欠當“業績”,有人“能拖一天是一天”,結果就只能是年年要清欠,常常“用工荒”。 發生“用工荒”,不僅是個薪酬問題,還有勞動者作為社會人的體面和尊嚴問題,即使他們的要求并不高。 每逢年節,總會有“特別關愛”農民工的新聞見諸媒體,如某地、某企業包專機、專車送農民工返鄉過年之類。但年節時日有限,“特別關愛”也非常態,能受益的農民工更是少數。在節日過后更多的平常日子里,在辛勤勞作中,農民工更期盼的是收入多一點、待遇好一點、權益更受保護、人格更受尊重,這些都是用工者和勞動管理部門應該認真對待并切實解決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發生“用工荒”的,大多是勞動密集型的制造業企業,它們往往因為市場訂單變化更容易盲目裁員,一旦需要擴大生產,又由于缺乏人力儲備而措手不及。企業發展需要長遠目光,需要舍得花“本錢”培訓和留住人才——包括熟練工和農民工。 善待員工,尊重員工,是打破“用工荒”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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