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已過,意味著人們已經邁入了“年關”,接下來“回家”便成了人們要過的第一關。一票難求的窘境,不知困住了多少人回家的腳步,“拼車回家”便成了網絡時代的新選擇。而拼車族在享受著拼車帶來的便利的同時,也有著對拼車的爭議和擔憂。 春節來臨前,網上“拼車風”強勁,有關拼車的新聞更是頻現報端。“拼車回家費用均攤”,在火車票汽車票全線吃緊的情況下,諸如此類的拼車信息,不知打動并溫暖了多少人的心。回家過年是拼車族最大的心愿,拼車也可以看做是“民間智慧”破解春運難題的體現。 “拼車”作為一種民間的自愿行為,算得上是近年來的新生現象,國家至今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有的人認為拼車是互助行為,也有人認為拼車帶有經營性質,定性不同,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理賠有很大差別。“拼車回家”聽起來很美,但一旦涉及具體利益分擔的現實,其必然涉及協議履行、費用分擔、車輛安全及損害賠償等法律層面的問題,并對行為人的切身利益會有直接的影響。另外,拼車人相互不熟悉,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鉆空子。 對此,來自管理部門的喊禁之聲已進入公眾的耳朵,但響應者寥寥。管理者的擔憂可以理解,在拼車信息中,企圖借機營利的“黑車”也確實存在,其非法營運的目的也毋庸置疑。另外,拼車途中的風險如何分擔,一旦一方利益受損又該如何索賠,一拍即合的“口頭協議”往往對此束手無策。 “拼車隱憂”就成了拼車族難以卸掉的負擔,即便如此,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他們還是會選擇拼車上路。因為,在“回家過年”的誘惑之下,面對著無計可施的現實,拼車族不得已把“隱憂”揣了起來。 拼車族選擇拼車,不能不說是出于對現實的考慮,而他們所面臨的“拼車隱憂”,也并不是無解難題。政府管理部門對待新生的拼車現象,如果只是“一禁了之”未免太簡單,而是應設身處地為春節有家難回的拼車族考慮,跟進相應服務措施,助其消除回家途中的“拼車隱憂”。 國內首個由民間自發組織的解決春節回家難題的民間公益平臺“春節回家互助聯盟”,已在天津出現。通過這個平臺“配對”拼車的,“聯盟”會在出發前,讓雙方簽訂協議并確認身份證等安全信息,協議內容包括絕不允許臨時收費、明確出發到達的時間、地點等。 可以想象,如果上述“聯盟”的功能,由相關管理部門承擔的話,公眾必然報之以掌聲。另外,與拼車有關的法律服務、拼車回家的權威信息、拼車中應該注意的事項等,相關管理部門有著更多的資源優勢為公眾服務。因而,除了盡快就此出臺相應政策法規之外,管理部門并非只有“禁止拼車”這一單項選擇。 如果相關管理部門懶于操心,對民生需求怠于回應,單純以違規為由叫停拼車,勢必難以得到民眾的真心回應。在可以想見的未來,春運難題依然會困擾公眾,因服務缺失而產生的“拼車隱憂”,也仍將困擾著一心“回家過年”的拼車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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