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際在線報道,日前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副部長翁孟勇就高速公路收費問題進行回應稱,正在研究逐步建立一個穩定的、低標準的收費系統,這個收費使老百姓能夠承受。 剛剛發生的河南禹州市一農民兩輛大貨車,八個月時間逃繳高速公路過路費368萬余元被判無期徒刑事件,深深地刺痛了人們的神經。事件之初,有關方面表示認定逃繳368萬余元過路費,依據河南省高速公路監控收費系統統計所得不會有錯,可越是證明統計數據無錯越暴露了高速公路高收費的事實。 令人驚奇的是,一方面高速公路存在高收費的現象,另一方面存在公路收費入不敷出的問題。實施公路低收費面臨的難題是如何降低收費公路的投資和運營成本,并解決低效率和低效益。表面上看,收費公路是“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市場化運作,實際上多數收費公路的建設運營存在許多非市場化因素,不計成本、忽視效益等行政主導色彩明顯,這也是公路領域腐敗重生的原因之一。 據審計,一些地方政府與高速公路是“利益共同體”,要么政府貸款、收費,之后再以“轉讓收益權”名義逃避責任,要么變本加厲地強化收費行政專營。有的高速公路收費早已還清貸款,轉而采取變換公路性質繼續收費。“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在很多地方遭到扭曲,高速公路的公益性已被高額收費侵蝕。 從國外的實踐看,高速公路具有投資大、建設周期長、服務全社會等特點,是有著自然壟斷屬性的準公共物品,其建設資金大部分理應由國家承擔。交通部提出要逐步建立一個穩定的、低標準的收費系統,就要求國家應該增加財政對公路建設和維護的投資,減少公路收費。 更重要的,還需相關部門控制收費公路投資和運營成本,否則即便有再多的財政投資和公路收費,也無法承受相關投資方或管理方的資金轉移或浪費。因此對公路投資和運營應強化競爭,選擇成本低、收費期短的企業作為項目執行人,讓管理先進、成本低廉的企業進入公路建設運營市場。同時,應提高收費公路的透明度,加強外部審計,并公布經營管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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