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財政部已原則同意重慶開征商品房房產稅,而重慶已確定將開征高檔商品房房產稅。在公眾大呼稅負壓力的情境下,房產稅的調節效果是結構性的,而且具有扶正市場,平衡收入分配的功能。 中國樓市泡沫彌漫日久,已成難遏之勢。根本原因在于中央和地方事權財權分配失衡,地方政府靠樓市凝聚財源穩固政績。房產稅試水,是以財稅杠桿來衡量樓市,這要比行政命令式的房控舉措來得科學,符合市場原則。 重慶房產稅政策思路是:先對別墅、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和評估價值超過主城區平均售價3倍以上的住房開征;按面積計,實行累進稅率;征收范圍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視情況開征;每戶家庭擁有普通住宅超過四套,可能被征稅;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稅。雖然這些均非最后方案,但是對于擁有豪宅者和多房者課稅,有助于抑制房市投機,也符合普遍的正義原則——財產越多,稅負越重。擬議中的房產稅稅率為1%,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并不像某些經濟學家所說,征房產稅得罪買房人。 當然,征收房產稅的確還存在著立法上的困惑。對于房產稅,1986年曾通過一個暫行條例,對經營性的房產予以征稅,但對于非經營自住房不征稅。所以,現在調控房市的房產稅非彼房產稅,但由于土地國有,如果對包括地價在內的價格征稅,就是國家對自己征稅。這顯然有悖于法理。 然而,在房市已嚴重違逆市場原則,權力、資本、信貸機構以及全民深度介入其利益沖動的情況下,如果真的講求房地產物權,在土地國有的大前提下,所有的房地產物權都要打折扣。因此,不該糾纏于房產稅的細節,快點試水才能真正發揮調節樓市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房產稅的用途不太明確,如果中央將這一稅種權益更多給予地方,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或將大增。對豪華別墅和多套房征稅,涵養地方財政和建設更多的保障房,這算是稅收調控公平正義的有效手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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