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了《反價格壟斷規定》和《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對價格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等價格壟斷行為的表現形式、法律責任做了具體規定。但同時,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司長許昆林特意強調,水、電、氣等政府定價的商品不在監管范圍之內。 出了反壟斷的細則,這是好事,執行起來不僅有理也有據。可是任何政策如果留有后門,就會被無限利用,要是考慮不周,還可以打補丁;而如果是主動為之,就是用來照顧特殊對象的,那么,這個政策很可能變成紙老虎。一句“政府定價”不算,讓反壟斷的成色立馬從千足金變成了18K金。雖然換了說法,稱之為“政府定價”,其實就是行政壟斷。相對于市場壟斷,行政壟斷的壟斷力量更為強制和強硬,也是公眾最為反感的壟斷。 水、電、氣就是這種讓人反感的壟斷。“逢聽必漲”,便是公眾對其定價的揶揄。稍早前,蘭州連走形式的聽證會都懶得開了,直接一個座談會,就將天然氣價格上調30%。有這樣一個段子,問為什么網上有八成意見認為聽證會是走過場,答另外兩成認為根本沒用。 開個秘密會議,組成個價格聯盟,這都是小壟斷,這在大多數情況下都用不著反壟斷出手,市場力量就能夠使其瓦解。比如,近幾年,幾家大的航空公司組成價格聯盟的消息屢見報端,但往往時間不長就宣布破裂。真正的大壟斷,亟待反壟斷法破冰的,恰恰就是那些躲在行政權力背后,打著“服務公共事業”旗號的那些水、電、氣企業。 事實上,水、電、氣的價格,完全可以交由市場決定,而退一步講,就算是自然壟斷的理由成立,需要政府定價,也得有個游戲規則,即按照成本/受益來衡量,將企業運行的成本公之于眾,在這個基礎給予一定的利潤水平,能做到這一點,你就是“逢聽必漲”,也還說得過去。但問題就在于,這些企業的運營成本都快成“國家秘密”了,說是多少就是多少,里面摻了多少冗員冗費誰也不知道,然后一股腦再以“政府定價”的形式攤派到每個人身上。《反壟斷法》對壟斷的定義是限制、排除競爭,而水、電、氣都沒競爭了。 中國當前最大的壟斷不是來自于什么托拉斯、卡特爾,而是來自于那些有著行政權力護體的企業。當前,反壟斷的當務之急,不是騰訊之類,雖然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而是形形色色的背靠行政壟斷的企業。因為當騰訊犯渾的時候,其也僅僅是“做了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還旋即更正。可當“官商”也胡來的時候,可真是一點轍都沒有。 反壟斷如果治不了“逢聽必漲”,這樣的反壟斷,用力就過輕了。既有行政權力幫襯著,又有法律為之正名背書,竟有點暈了。這是反壟斷的勝利,還是壟斷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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